三部委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网约车司机等群体也受益 贷款利率上限再降50基点

来源:券商中国 2020-04-17 00:11:00

摘要
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创业造成的影响,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4月1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央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下称“《通知》”),从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覆盖范围、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允许合理展期、降低利

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创业造成的影响,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4月1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央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下称“《通知》”),从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覆盖范围、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允许合理展期、降低利率水平、合理分担利息和简化审批程序等多个方面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受国内国际多重因素影响,特别是疫情影响向经济社会多方面传导,当前中小微企业整体复工率不高,用工难、开工难、产业链配套难、资金支撑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挑战。如不及时解决、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将对社会就业、民生保障甚至国民经济全局产生较大不利影响。《通知》最大的政策亮点在于支持群体更多、小微企业进入门槛更低、贷款额度更高、贷款期限延长、审批时间变短、反担保要求取消等六方面。

需要说明的是,湖北省受疫情影响严重,中央财政正统筹研究确定对湖北省的一揽子支持政策,其中拟包括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湖北省予以倾斜,本通知不另行明确。

网约车司机等群体纳入支持范围

《通知》的一大亮点就是支持群体“更多”,小微企业进入门槛“更低”。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网约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以及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个人等,纳入支持范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

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上限也将提高。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与前期银保监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临时性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一致,《通知》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可给予展期,最长可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展期期间财政给予正常贴息。

此外,在担保方面,《通知》提出免除饭担保、提升担保基金效能新要求。对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并实行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与贷款还款率挂钩机制,创业担保贷款上年到期还款率(上年累计到期贷款实际回收金额/上年累计到期贷款应回收金额)达到90%以上的,本年可适当提高放大倍数至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

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国创业担保贷款约发放1000亿元。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疫情缓解、支持政策力度加大,预计2020年能够引导贷款发放额比上年增加80%,将支持100万个人创业者、1万家小微企业,分别比上年数量增加43%、52%。财政资金放大效应由上年41倍提高为73倍。

防范道德风险,明年起个人需承担部分利息

为降低创业者的融资成本,《通知》从降低利率水平、合理分担利息两方面着手。其中,根据《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应适当下降,各地区在原有利率上限的基础上再调降50个基点(BP)。

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贷款利率上限由不超过LPR+300BP(约7%)下降为LPR+250BP,中、西部地区由不超过LPR+200BP(约6%)下降为LPR+150BP,东部地区由不超过LPR+100BP(约5%)下降为不超过LPR+50BP。

“在整体贷款利率下行的背景下,适当下调创业担保贷款浮动上限(50BP),既不会影响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性,也能更好适应当前利率下行的总要求,同时合理降低财政贴息支出负担。”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称。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贷款利率下降的同时,此次《通知》发布后,将现行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全部由财政贴息,调整为从2021年1月1日起,个人需要自行负担一定利息,具体为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之所以要个人承担一部分利息,上述财政部负责人解释称,个人贷款全部由财政贴息,可以减轻贷款个人的利息支出负担。但由于优惠力度过大,从实践情况看,容易产生道德风险,甚至出现一些人申请贷款后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套利的问题,而真正需要贷款去创业的人群反而被“挤出”。

“借款个人承担少量利息(约2.5%以下部分),既有助于减少贷款套利的冲动,也可以兼顾适度市场化竞争的要求,还能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增加贴息资金的前提下,引导带动更多个人创业。为切实减轻疫情期间个人贷款利息负担,2021年1月1日之前的贷款利息还是由财政全部负担,之后实行个人负担一定利息政策。”上述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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