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揪出两项造假!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被罚15万
来源:中新经纬 2020-04-17 15:35:00
摘要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7日电银保监会官网17日公布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银保监罚决字〔2020〕2号),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存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套取资金、虚构中介业务套取佣金的违法行为,共计被罚款15万元;三名涉事人也分别遭到警告,共罚款3万元。银保监会官网截图渝银保监罚决字〔2020〕2号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7日电 银保监会官网17日公布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银保监罚决字〔2020〕2号),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存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套取资金、虚构中介业务套取佣金的违法行为,共计被罚款15万元;三名涉事人也分别遭到警告,共罚款3万元。
银保监会官网截图
渝银保监罚决字〔2020〕2号显示,经查,利宝重庆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是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套取资金。2019年1月至4月,利宝重庆分公司经代业务部分5次向某广告公司支付印刷费用,合计18.49万元;向某餐饮公司支付纸巾盒宣传品费用3万元。上述共计21.49万元资金实际用于向某保险代理公司支付激励费。其中17.49万元虚列费用发生在2019年3月1日以后。
利宝重庆分公司总经理谭春艳应承担管理责任,业务部经理李方承担直接责任;
二是虚构中介业务套取佣金。2019年2月至4月,利宝重庆分公司个人代理业务部业务员将113笔个人直销业务虚挂为个人代理业务,保费合计26.91万元,共套取佣金5.26万元。其中有92笔虚挂业务发生在2019年3月1日以后,对应保费合计23.50万元,套取佣金4.62万元。
销售管理部经理尹渝春承担管理责任。
上述事实有公司相关报告、相关人员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综上,重庆监管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行为一,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我局决定对利宝重庆分公司罚款1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重庆监管局决定对谭春艳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李方警告并罚款1万元。
上述行为二,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我局决定对利宝重庆分公司罚款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重庆监管局决定对尹渝春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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