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因与西藏信托债务纠纷,董事长黄其森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来源:新浪财经 2020-04-25 10:09:00

摘要
导读:公告显示,4月1日,北京市第四人民法院就泰禾集团子公司东莞金泽置业与西藏信托之间1.31亿元债务纠纷立案并作出裁决。4月24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立案日期为4月1日,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

导读:公告显示,4月1日,北京市第四人民法院就泰禾集团子公司东莞金泽置业与西藏信托之间1.31亿元债务纠纷立案并作出裁决。

4月24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立案日期为4月1日,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显示,4月1日,北京市第四人民法院就泰禾集团子公司东莞金泽置业与西藏信托之间1.31亿元债务纠纷立案并作出裁决。

法律文书确定的黄其森未履行的义务为:

第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当偿还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债务为:本金1.2亿元,自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息、罚息共计11281067.33元;

第二,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同意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分期清偿剩余债务本息。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

据启信宝,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由泰禾集团实控,黄其森为最终受益人。

泰禾集团因与西藏信托债务纠纷,董事长黄其森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法院裁决认定,泰禾集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因此将其列为被执行人,上述信息于4月22日予以披露。

过往信息显示,2019年12月初,西藏信托曾因上述纠纷一纸诉状将泰禾集团告上法庭。彼时,受理此案的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案件将于2020年2月11日开庭。双方于当月16日达成庭前调解协议,民事调解书因此也并未公开。

实际上双方的纠葛可以追溯至2016年。

天眼查信息显示,2016年4月,泰禾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福建中维通过股权合作协议收购东莞金泽置业80%股权,间接在东莞获得了首个地块――“东莞市东城区1316商业地块”。该地块后续被开发为“泰禾新天地项目”。

据公开信息,2017年4月,因项目开发需要,泰禾集团将所持东莞金泽置业80%股权质押给西藏信托,借以获得项目开发资金。同一年度,泰禾集团还发布补充担保公告称,因项目融资需求,公司为东莞金泽置业追加15亿担保额度,累计担保额度23亿元。

随着泰禾集团身陷流动性危机,双方开始出现财务纠纷。

据不完全统计,这已是本年度黄其森第6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泰禾集团因与西藏信托债务纠纷,董事长黄其森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页面截图

4月22日、23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还同时披露了另外三条被执行信息,由黄其森担任法人的泰禾投资集团被列为被执行人。

三则公告指向同一事件,泰禾投资曾为福州万田贸易、福州广华达旺建材、福州恒生天易以及中诚建设四家公司与国民信托之间的债务纠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四家公司并未向国民信托支付近30亿元债务款项,泰禾投资因此亦被列为被执行人。

陷入流动性危机以来,泰禾集团状况不断。

4月20日,泰禾集团发布公告称拟延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是TOP50房企中唯一一家宣布延迟披露年报的房企。

泰禾集团表示,受疫情影响,公司部门项目盘点无法及时开展,因此拟将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由原预计的2020年4月30日延期至2020年6月15日。

泰禾集团还称,公司所有项目均不同程度的延期复工 1-2 个月,未复工期间企业多数财务人员无法正常办公,审计资料的提供受到较大影响,且审计资料的核对及访谈等审计程序亦受到较大影响。

“较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供应商延期复工1至2个月,个别供应商至今未复工或其员工无法返回工作岗位,导致对方单位无人接收询证函,已发函件递件错误而退回重发,或无法安排加盖公章等必要的鉴证程序。”

泰禾集团补充道,尽管审计机构及时向上述单位发出了询证函,目前“整体上未回函的比例为40%左右,而审计机构无法用其他替代审计程序进行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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