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又一座“彩虹桥”装点一新

来源:证券时报 2020-04-28 15:35:49

摘要
本报评论员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开启了创业板改革的序幕。这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也是资本市场存量改革的关键一步。已满10周岁的创业板,在支持新经济发展方面成效显著。807家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

本报评论员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开启了创业板改革的序幕。这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也是资本市场存量改革的关键一步。

已满10周岁的创业板,在支持新经济发展方面成效显著。807家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占比分别高达90%和70%,不断推动创新经济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发展。但也应该清楚地看到,创业板难以包容日新月异的新经济发展需求,部分基础性制度亟待完善,改革迫在眉睫。这不仅事关资本市场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也和中国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息息相关。特别是在当前外部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的环境下,通过资本市场存量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国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能力,在关键领域实现突破至关重要。

创业板与中国经济同频共振,改革恰逢其时。新证券法分步实施的注册制改革方案、科创板“试验田”结出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果子、资本市场生态环境的重塑,为创业板改革再出发夯实了基础。过去一段时间,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核理念深入公开发行的方方面面,市场之手正在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着更大的效能。支持和鼓励更多高科技企业上市的基础制度理顺了,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拳头更有力了,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出台了,以科技监管为支撑的监管效能增强了,这些积极变化无疑会为创业板推进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

纵观此次改革,创业板真正把选择权交给了市场。在发行承销环节,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形成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实现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在交易环节,放宽涨跌幅限制,配套完善临时停牌等市场稳定机制;在持续监管环节,构建了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持续监管规则体系,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针对性;在退市环节,简化退市程序,优化退市指标,完善公司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并设置过渡期给市场以预期,用严标准、稳起步的方式让改革更好、更顺;在制度创新方面,根据风险匹配原则,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更加科学,兼顾各层次市场板块和注册制改革的协调衔接。

同为服务高科技,市场有声音担心,科创板和创业板会否出现争抢资源的情况。实际上,创业板和科创板都承担着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两个板块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两个市场规模不同、体量不同、上市公司数量不同,选择哪个市场上市完全由企业发展阶段决定,科技创新和金融资本市场之间的这两座“彩虹桥”,让具有核心技术、行业领先、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口碑的企业有了更多选择的机会,让符合定位的高科技企业都能够搭上资本市场的顺风车。

政策和煦如春风润物,桃红柳绿开始萌芽。可以预期,创业板改革将进一步革新A股生态,打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循环与联动机制,成为撬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杠杆。此轮改革进行了大量的制度创新,需要磨合期,需要在市场实践过程中不断调整,市场参与各方要以长远的目光、包容的态度看待市场发展,呵护创业板一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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