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0-05-15 07:22:42

摘要
证券代码:600816证券简称:安信信托编号:临2020-03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1宗案件收到起诉书●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20-034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1宗案件收到起诉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尚在审理中的案件金额6.95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事项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违约金等将减少公司当期经营利润。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公司如履行相关款项支付义务后将受让案涉资管计划受益权,并取得相关资管计划权益,后续将对资产预期损失予以审慎评估,合理计提相应损失准备,存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信信托”)收到一份起诉书,可能涉及安信信托的给付义务。具体公告如下:

  ■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涉及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件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9日出具传票

  (1)案号:(2020)云01民初302号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款669,769,863元;

  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暂计为25,168,000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4)起诉书陈述的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6年6月2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原告将其享有的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给被告,但被告未向原告及时支付转让款。

  (5)诉讼判决及进展情况:

  已立案,审理阶段。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新增的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诉讼事项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违约金等将可能减少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公司如履行相关款项支付义务后将受让案涉资管计划受益权,并取得相关资管计划权益,后续将对资产预期损失予以审慎评估,合理计提相应损失准备,存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20-035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自查资产质押冻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总计1,012,121.72万元,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48.67%,其中质押资产账面价值439,948.35万元,冻结资产账面价值为572,173.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产质押情况

  截至4月30日,公司账面价值439,948.35万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处于质押状态,质押标的主要为公司持有的金融企业股权和信托计划,上述质押为公司为自身获得流动性支持而向资金方提供的质押,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资产冻结情况

  1.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有14个银行账户(包含基本户1个)处于冻结状态,冻结资金总额2,739.54万元。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未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其他资产冻结情况

  ■

  3.资产被冻结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在信托业务中,存在与部分客户签订远期转让协议,或者以出具流动性支持函等方式提供保底承诺的情况。由于部分信托项目到期未清算引发了部分诉讼及资产被冻结。相关案件涉诉情况,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6日发布了《诉讼公告》(编号:临2019-046号)、2019年12月17日发布了《诉讼公告》(编号:临2019-048号)、2020年1月23日发布了《诉讼公告暨前期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06号)、2020年3月14日发布了《诉讼公告暨前期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11号),2020年4月22日发布了《诉讼公告暨前期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22号)、2020年4月30日发布了《诉讼公告》(编号:临2020-030号),对案件信息及其进展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对涉诉事项的影响进行了风险提示。

  4.资产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资产被冻结仅为相关方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目前,公司部分信托项目仍然存在到期未清算的情形,仍可能持续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公司已于2020年3月31日起申请停牌,并预计将最迟于6月1日复牌。在停牌期间,公司正在相关部门指导协调下积极开展工作,相关风险处置化解方案仍在深化论证研究。同时相关涉诉案件公司将依法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尽快推进有关重大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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