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刘凌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新浪财经 2020-04-10 11:16:00
摘要 沪银保监复〔2020〕149号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你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分公司拟任副总经理刘凌峰任职的核准请示》(中宏〔2020〕33号)收悉。经审查,刘凌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省级
沪银保监复〔2020〕149号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分公司拟任副总经理刘凌峰任职的核准请示》(中宏〔2020〕33号)收悉。经审查,刘凌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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