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担保及信托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股份(行情603315,诊股)”或“公司”)于2019年9月收到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控股”)通知,福鞍控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股份(603315,诊股)”或“公司”)于2019年9月收到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控股”)通知,福鞍控股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福鞍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1649号),福鞍控股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福鞍控股已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601108,诊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了《福鞍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票质押合同》《福鞍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信托合同》,以及《福鞍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票质押合同〉〈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且财通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福鞍控股-财通证券-20福01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福鞍控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121,9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1%,其中已质押股份数为49,88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5%。现福鞍控股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超过7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2.80%)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分红)存放于担保及信托专户,由20福01EB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名义持有人。综上所属,股份存放于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后,福鞍控股持有本公司股票总受限数量不超过119,88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39.05%。
根据通知,前述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关于前述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