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VC为中小企业 创新发展注入资本动能
摘要 私募股权投资(PE)和创业投资(VC)能够为创新企业提供与其风险特质相适应的资本,而这种特质近期又展现出积极一面:“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投早投小”被写入了近期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中。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
私募股权投资(PE)和创业投资(VC)能够为创新企业提供与其风险特质相适应的资本,而这种特质近期又展现出积极一面:“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投早投小”被写入了近期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中。
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PE/VC对于支持创新创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当PE/VC达到一定规模和深度后,就足以推动新经济成长。分析人士认为,从国内资本市场未来的发展环境来看,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广、创业投资差异化监管的逐步落实,早期投资退出渠道有望更加畅通,这将有利于资金形成闭环并实现正向反馈,也更有利于促进早期投资与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形成良性循环。
强化创投基金差异化监管
就PE/VC如何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意见》提出,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管和自律;制定《创业投资企业标准》,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及创新创造企业;鼓励资管产品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等内容。
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早在今年4月就已经被证监会列入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是“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之一。分析人士认为,在强化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管和自律方面,目前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已经在税务、产品备案方面出台了针对性措施,若在私募暂行办法中对此思路予以明确,将这一原则固定为私募监管的基本原则,则有望进一步促进创投基金的发展。
《意见》还明确要制定《创业投资企业标准》,这也是落实差异化监管的一个配套规则。目前,关于创投企业的认定主要是依据2019年6月19日,证监会官网发布的《私募基金监管问答――关于享受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标准及申请流程》。
截至今年4月底,在中基协存续登记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将近15000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达9.01万亿元,创业投资基金规模达1.34万亿元。
如何对数量众多的私募基金进行差异化管理一直为监管部门所重视,而“扶优限劣”成为私募行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之一。今年2月7日,中基协启动了私募基金备案“分道制+抽查制”试点,以引导管理人更加重视专业诚信经营与信用积累,提升信用良好机构的备案效率,落实扶优限劣政策导向。星石投资总经理杨玲认为,在信用信息数据的基础上,监管够推出更多的“扶优限劣”措施,将有助于通过扶持优质私募树立行业正面形象,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推动行业更健康的发展。
引导PE/VC更加专注投早投小
《意见》强调,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投早投小。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在发展早期缺乏历史信用和抵押品,无法获得所需要的信贷支持,而PE/VC更看重企业未来。早期投资主要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股权,帮助小微企业渡过起步期资金匮乏的艰难阶段。以阿里巴巴和腾讯为代表的许多中国科技企业,早期都曾获得天使投资。
早期投资对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由中基协编撰的《中国早期投资行业发展报告(2020)》显示,当前,我国早期投资重心正逐渐从商业模式创新向科学技术创新转移;伴随科创板的推出,早期投资退出渠道更加多元化。不过,早期投资行业仍呈现出募资难延续、投资阶段与轮次后移、被投企业境外上市破发导致现金回流承压等现象。特别是2020年年初,全球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早期投资市场又形成了新的挑战,早期投资布局的消费领域受到了严重影响和冲击,但长期看,消费领域疫情后的向好趋势不会改变。
《意见》明确,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企业。分析人士认为,在我国私募基金与科技创新互为依存条件。除了投入风险资本外,私募基金还通过管理和技术赋能,帮助企业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完成成本效率结构提升,激发企业创新能力,释放发展潜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随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纵深推进、多地“双创”新政陆续出台,早期投资在国内各类创新因素的推动下,培育壮大新动能的作用日益凸显、前景也更为广阔。
促进资本良性循环
《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当前,科创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渐行渐近,而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广,PE/VC机构的资本退出渠道有望更加通畅。
私募人士认为,创业板注册制的实施和新三板精选层的推出,可长期利好行业退出。在募资难的情况下,募资金额的短期下降可促使投资机构更加谨慎,避免给出过高的估值定价,这将有利于降低项目的投资成本,促进正向循环。
事实上,“募、投、管、退”的资本循环为被投企业与私募机构带来了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一组数据反映出了近年来私募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中小微创新企业发展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私募基金累计投资于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再融资项目数量达11.71万个,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6.89万亿元。私募基金在投项目9.43万个,涉及4.8万家实体企业,在投本金规模7.6万亿元。其中,在投中小企业项目6.15万个,在投本金2.06万亿元;在投高新技术企业3.26万个,在投本金1.4万亿元。
中基协在今年2月份曾公开发文表示,私募基金要切实服务好实体经济,就必须秉承价值投资理念,洞察不同行业企业的真实需求,有针对性地支持其最迫切、最有价值的创新实践,帮助企业提质增效,让企业价值创造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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