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信托:2019年两次踩雷,资产减值损失高达7.24亿元!
摘要 资本邦·2020-06-08·文/晨晨导语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对大连宏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信信托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显示:经查,华信信托未履行辽02民终6501号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冻结、扣划银行存款451.73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
资本邦 · 2020-06-08 · 文/晨晨
导语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对大连宏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信信托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显示:经查,华信信托未履行辽02民终6501号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冻结、扣划银行存款451.73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6月8日,资本邦获悉,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对大连宏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信信托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经查,华信信托未履行辽02民终6501号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冻结、扣划银行存款451.73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据每日财报整理,案件发生于2011年1月17日,华信信托将其名下一处房屋转让给北府集团。在使用该房屋的前几年里,北府集团曾充当过业主身份向宏孚物业交纳物业费,但未料到,北府集团后因涉嫌非法集资、全部资产被查封和冻结、严重资不抵债。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案涉房屋已交付,但由于该房屋的开发商未完成竣工验收,导致该房屋未能办理过户手续,故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该房屋所有权人仍为华信信托,北府集团为实际使用人。因此对于北府集团自2011年1月17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止应向宏孚物业交纳物业费,华信信托负连带交纳责任。
2019年,华信信托两次踩雷上市公司。一笔是大连友谊全资子公司沈阳星狮房地产公司在2015年底向华信信托申请7亿元贷款。另一笔是2016年11月3日向上市公司*ST大洲发放1.5亿贷款逾期。根据上市公司*ST大洲公告,华信信托于2016年11月3日发放贷款本金1.8亿元,根据合同约定,上市公司应于3月20日前将该季度的贷款利息及尚欠的复利、违约金等支付给华信信托,但*ST大洲未能按期支付。
另外,7月8日,上市公司大连友谊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于2015年底向华信信托申请的7亿元贷款,7月1日前应偿还的9840万元本金逾期。此外,2019年12月27日,尚有一笔1亿元的本金待还。
屋漏偏逢连夜雨,与此同时,华信信托还因“通过发放信托贷款形式,将信托资金用于购买本公司前期发行的信托产品”被大连银保监局处罚了两次,罚金合计为100万元。
财报显示,2019年,华信信托实现营业收入5.73亿元,同比下降50.09%。同期,净利润亏损1.52亿元,同比下降118.84%。具体来看,华信信托营业收入下滑,源于其主业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下降,2018年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3.38亿元,同比下降46.51%。营业支出大增也成为公司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2019年,华信信托的营业支出高达8.07亿元同比大增675.96%,营业支出高主要是资产减值损失高达7.24亿元,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其资产减值损失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