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承诺减持1.1亿 东海基金专户被罚限制交易6个月
摘要 每经记者刘海军每经编辑肖鴻月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一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关于对东海基金-工商银行-东海基金-鑫龙72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期)名下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纪律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处分决定书)。在处分决定书中,监管机构称,“鑫龙72号”违背了相关不减持承诺,
每经记者 刘海军 每经编辑 肖鴻月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一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关于对东海基金-工商银行-东海基金-鑫龙72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期)名下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纪律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处分决定书)。
在处分决定书中,监管机构称,“鑫龙72号”违背了相关不减持承诺,遂决定对其实施限制交易6个月的纪律处分。
对“鑫龙72号”限制交易6个月
处分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17年10月31日,“东海基金-工商银行-东海基金-鑫龙72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鑫龙72号”)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闻泰科技时,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2017年12月22日,该账户通过竞价交易卖出上述股票3122118股,卖出金额达110318108.52元。从交易行为看,上述账户违背相关承诺,减持数量、金额较大,严重违反规定。
监管机构于2017年12月26日向东海基金发送了实施限制交易意向书。2018年1月3日,东海基金回复表示,接受相关惩戒,但提出其违规系由相关工作人员疏忽所致、不存在主观故意,已进行内部追责、整改并配合调查,限制交易可能使投资人利益受到较大损失,希望适当减轻处分。
不过监管机构认为,“鑫龙72号”违规事实清楚,东海基金所述理由均不构成减轻处分的情节,故不予采纳。因此,决定对“鑫龙72号”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6个月的纪律处分,即自2018年1月17日~7月16日不得卖出闻泰科技股票。
股权大幅转让后再度减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鑫龙72号”成立于2014年9月5日,起始规模是4.0124亿元,为分级产品,成立时投资者数量为4个。
图片来源:东海基金官网截图
东海基金官网显示,2013年4月起,东海基金陆续发行了多期鑫龙系列专户产品和其他系列专户产品,其中鑫龙系列更是发了190多期。
通过梳理可知,东海基金对闻泰科技的持股是不断在减少的;在股权大幅转让后,还在2017年12月22日做了违规减持。
2014年9月,东海基金资管计划通过定增方式持有闻泰科技77000000股,占闻泰科技总股本15.93%。之后,闻泰科技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总股本增加,东海基金资管计划持有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变更为12.08%。
2016年1月20日,东海基金资管计划减持闻泰科技14548000股,占闻泰科技总股本的2.28%。
2017年7月19日~20日,东海基金资管计划分多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闻泰科技6372662股,占闻泰科技总股本1%。
到2017年三季度,东海基金的两个产品还持有闻泰科技的股本占比达8.80%。
直到在2017年10月10日,东海基金资管计划仍是合计持有56079338股,占闻泰科技总股本8.80%。
2017年7月31日,东海基金与云南融智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鑫龙72号”第一期和第二期拟将其所持公司的56079338股,约占闻泰科技总股本的8.80%,以每股22.35元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云南融智。
2017年10月10日,东海基金与云南融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东海基金资管计划拟向云南融智协议转让的闻泰科技无限售流通股(A股)数量,调整为31863321股,约占闻泰科技总股本的5.00%。
以上股权转让完成后,东海基金尚持有24216017股闻泰科技,约占闻泰科技总股本的3.8%。2017年11月1日,该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也就是说,在此之后,东海基金就不再是闻泰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了,因此之后可以对其随时做出减持而不需公告。但在12月22日,东海基金违背此前承诺,大量卖出了闻泰科技——当日,闻泰科技成交了4.08亿元,换手2.41%,其中1.1亿元为“鑫龙72号”卖出。
记者今日多次致电东海基金,欲就减持闻泰科技的详情做一个了解,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东海基金方面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