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推高管职业经理人 董事长周易为首席执行官
摘要 华泰证券高管职业经理人试点正式面世!董事长周易屈尊聘为首席执行官兼执委会主任华泰证券在继成功完成“混改”后,日前在职业经理人改革试点上再获突破。10月30日,华泰证券一则不起眼的董事会公告,将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的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改革进程正式展现在了市场面前——现任董事长兼总裁周易,屈尊降贵被董
华泰证券 高管职业经理人试点正式面世!董事长周易屈尊聘为首席执行官兼执委会主任
华泰证券在继成功完成“混改”后,日前在职业经理人改革试点上再获突破。
10月30日,华泰证券一则不起眼的董事会公告,将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的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改革进程正式展现在了市场面前——现任董事长兼总裁周易,屈尊降贵被董事会聘为华泰证券历史上首任首席执行官兼执委会主任。
接下来,将由周易提名和组建他的执委会成员。
周易屈尊聘为首席执行官兼执委会主任
华泰证券10月30日公告,根据该公司2019年10月29日在南京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2名董事审议并全票同意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执行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华泰证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易为该公司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会议同时还审议同意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该议案,华泰证券董事会同意张伟、周易、丁锋、陈泳冰、徐清、胡晓、汪涛、朱学博为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10月26日,华泰证券发布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接下来,将交由首席执行官及执行委员会主任周易组建执行委员会,具体人员需提名董事会讨论并最终决定聘用与否。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周易在华泰证券的正式职务是董事长兼总裁,而目前华泰证券党委书记已经由江苏高新投资的张伟接任。根据国内国有企业管理常规,张伟不久必然还会兼任华泰证券董事长。
根据华泰证券此前披露出来的改革方案,“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不设总裁、副总裁岗位”。也就是说,周易不日将必须辞去华泰证券董事长和总裁两个职务,以后其公开身份就是华泰证券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此外应该还有一个华泰证券董事身份。
华泰证券最新公司《章程》表示,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委员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就是说,刚刚新鲜出炉的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除了周易外,不排除还有执行委员会成员。
今年3月底,华泰证券高调对外宣称,拟面向全球选聘若干名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打造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包括CFO、CRO和CIO在内的多个岗位均待选聘,内外部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而新的董事会8名非独立董事成员中,周易、丁锋、陈泳冰、徐清、胡晓和朱学博6人均为老成员,此次新增的仅张伟和汪涛。党委书记张伟在取得相关资格后没有悬念将是董事长人选。汪涛自2016年12月起任招行总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2018年2月又兼任了招行总行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华泰证券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里介绍,华泰证券拟在高级管理层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实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
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三年一改选
随着周易被华泰证券董事会正式聘为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也意味着备受市场关注的华泰证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试点正式落地,接下来我们只需静待华泰证券首个执行委员会成员在周易的统率下华丽亮相了。
根据华泰证券发布的最新《章程》,华泰证券设置执行委员会和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是公司为贯彻、落实董事会确定的路线和方针而设立的最高经营管理机构,包括首席执行官1名,执行委员会委员若干名。首席执行官是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董事可受聘兼任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委员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华泰证券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首席执行官,或者行使首席执行官职权的执行委员会负责人。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
首席执行官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九大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财务官、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七)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执行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公司满足中国证监会制订的风险控制指标;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首席执行官主持公司日常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工作,非董事首席执行官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首席执行官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公司首席执行官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执行的有效性承担主要责任。
执行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公司经营方针,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二)拟订并贯彻执行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三)拟订公司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拟订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方案及发行债券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拟订公司经营计划及投资、融资、资产处置方案,并按权限报董事会批准;
(七)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八)制定和批准职工薪酬方案和奖惩方案;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首席执行官及执行委员会应制订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首席执行官及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由首席执行官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执行委员会委员协助首席执行官工作,对首席执行官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分工的业务范围履行相关职责。首席执行官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董事会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
来源: 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