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新政出台 北京公积金也有“冲还贷”了

来源:北京商报 2020-07-01 09:50:40

摘要
北京公积金管理再出便民新政。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提取业务的通知》《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不再承担二手房评估费的通知》《关于启动新版合同单据及进一步精简贷款办事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三项政策方便借款人。从便民政策

  北京公积金管理再出便民新政。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提取业务的通知》《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不再承担二手房评估费的通知》《关于启动新版合同单据及进一步精简贷款办事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三项政策方便借款人。从便民政策来看,自7月1日起,群众可享受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冲抵直接还贷、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免缴二手房评估费、贷款申请不再提交纸质申请表等多项利好措施。

  公积金余额可“冲还贷”

  为方便群众,7月1日(含)开始,北京市新受理的贷款增加了冲还贷提取方式,借款人可以申请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直接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以下简称“贷款”)。

  “冲还贷”是指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申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用以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举例来说,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8月10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120万元。2021年1月10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010元,约定还款额10000元。按照冲还贷冲抵规则,当日冲抵15000元,不再从借款人的预留还款账户中扣划约定还款额,即冲抵成功。

  办理途径方面,借款人既可在签订贷款借款合同时同步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也可在贷款发放后在全市各业务网点办理。冲抵日为每年1月和7月合同约定还款日,对于符合冲抵条件的,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资金进行冲抵,若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冲抵条件,先从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冲抵,再从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冲抵。冲抵下限为约定还款额,当约定还款额高于剩余贷款本金、利息、罚息之和或为贷款最后一期时,按剩余贷款本金、利息、罚息之和冲抵。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保留人民币10元。若冲抵失败,则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从借款人预留的还款账户中足额扣划当月还款金额。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借款人可以在签订贷款借款合同时同步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无需再单独申请购房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将优先用于冲还贷款。冲还贷业务一经开通,借款人原有其他购房、租房提取事项和约定提取业务将自动终止。对于组合贷款,冲还贷业务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商贷部分还款按各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免缴二手房评估费

  众所周知,用户在进行二手房贷款时,都要支付一笔评估费,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减证便民,让利于民,减轻借款申请人的负担,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自2019年9月16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二手房评估费不再由借款申请人承担。

  具体来看,组合贷款的评估费,由贷款受托银行承担,非组合贷款由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借款申请人已交纳的二手房评估费予以返还。

  在去年9月16日时间点之后申请贷款的,之前已经交了评估费怎么退费?据了解,贷款放款银行会根据借款申请人留存的联系方式主动与借款申请人取得联系并登记核实,同时借款申请人也可自行联系贷款放款银行进行登记备案。为方便借款人,非组合贷款二手房评估费退回至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组合贷款二手房评估费由各贷款放款银行与借款人确认退回方式。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该政策的出发点就是为了降低公积金使用方面的成本,体现了减费的导向,也使得公积金的贷款更加顺畅。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费用看,大约为几百元的成本。从今年疫情下的购房者角度看,类似费用节约是有积极作用的。

  但严跃进进一步提醒称,后续要防范部分中介炒作政策的风险。尤其是借此类政策渲染政策放松的倾向。

  不再提交纸质申请表

  除了账户余额可冲抵还贷、免缴二手房评估费外,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宣布,自7月1日起,将启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2020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表(2020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核交接表(2020版)》以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证合同(2020版)》。

  借款人申请办理贷款和变更业务时,不再要求填写和提交纸质申请表单。此外,若借款申请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则不予受理其贷款申请。

  新上线的合同进一步简化了申请人办事材料,申请贷款或变更时,不再要求申请人填写和提交纸质申请表单,贷款业务文书单据从25项减少至16项,其中需要借款人签字的单据减少了6项。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减少了9份,分别为:办理新建住房贷款申请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和借款申请表,办理二手住房贷款申请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和借款申请表,办理四类贷款变更业务对应的4个变更申请表,办理延长借款人贷款期限的《借款人延长借款期限审批意见书》。

  值得一提的是,不仅材料进一步简化,办事时限也进一步压缩。网上贷款变更申请的审核由3个工作日缩减到1个工作日。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文件的出台,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获得更优质服务体验的同时,也切实增强了贷款风险防范能力,确保资金运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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