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有了“瞄准镜”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2020-06-12 17:05:01

摘要
6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国自

6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根据《通知》,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将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国普查系列成果。

因保险固有的风险保障和风险管理职能之所在,多年来,在监管机构的领导下,我国保险业针对自然灾害的风险防范和化解积极探索,不遗余力,尤其是在自然灾害数据、标的数据和保险业务数据的积累上。数据库的建设是开展自然灾害保险这项系统性工程的根基,完善的自然灾害数据库是进行量化分析、灾害模型构建的重要前提条件,也是增强保险行业服务能力的技术基础。而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的建成,对保险业来说,相当于配备上看清自然灾害风险的“瞄准镜”,为行业更深刻地认识我国自然灾害风险、创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自然灾害保险定价机制,进而研发更实用有效的自然灾害风险解决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可以说将我国主要的自然灾害全面囊括在内,体现出普查的全面性,使保险业能够在更短的时间内提供更全面的自然灾害风险保障成为可能。

从内容上来看,本次普查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将自然灾害与国计民生的诸多方面联系起来,体现出普查的本意,即在对风险进行准确评估的基础上,要服务于人民追求更美好的生活、服务于国家开拓更伟大的事业。这体现了普查的系统性。

此次倾注国力进行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在全面性、系统性、严谨性方面应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是国家送给保险业的“大礼”,必将有力推动我国自然灾害保险发展进入全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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