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新政下私募资管业务如何改进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20-07-09 01:04:00

摘要
2020年4月17日,证监会印发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包括修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现行《管理办法》自出台实施至今已有1年零8个月的时间,在其施行过程中,各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多少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2020年4月17日,证监会印发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包括修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现行《管理办法》自出台实施至今已有1年零8个月的时间,在其施行过程中,各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多少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笔者认为,针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证监会有必要适时修订、完善《管理办法》,提出与之相适应的新监管要求,以便进一步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运作,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期货市场运行秩序,促进私募资管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笔者基于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2020年一季度翔实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得出如下基本结论:

  分投资类型来看,和2019年8月底相比,2020年一季度末私募资管计划产品数量占比、资产规模占比按从大到小的排序均未变化,仍然依次为固收类、混合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表明权益类产品仍然发展空间广阔,增长潜力巨大。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私募资管计划中通道类产品规模继续减少,而主动管理类产品规模则稳步增长。私募资管月均规模同比减幅大小可以说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压降通道类产品规模以及(或者)控制资管产品所投资资产集中度的力度大小。券商私募主动管理能力及提升快慢与其私募主动管理资产月均规模及同比增幅大小呈现正相关关系,并且头部券商资管机构在主动管理能力上的比拼十分激烈。2020年一季度,券商、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资管月均规模行业集中度CR10分别上升至51.14%、51.62%和57.94%,表明其“头部效应”更加突显。

  券商ABS在产品数量和资产规模方面均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领域绝对的主力军。2020年一季度,按基础资产二级分类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新增备案规模分布更加分散化;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按基础资产二级分类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存续规模分布则更加集中。

  截至2020年3月底,私募资管业务规模均值和中位数最大的均为券商及其资管子公司,其次为基金公司子公司,再次为基金公司,三者规模分布区间的机构集中度分别为62.89%、79.49%和61.54%。

  笔者认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就私募资管业务发展需要采取以下应对策略: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资管应当回归资管业务本源,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为其他机构、个人或资管产品提供用以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持续压降通道服务业务,缩减通道类产品规模;与此同时,加快资管业务向主动管理转型,不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大力发展主动管理业务,做大主动管理类产品规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需要加快私募资管产品创新,拓展产品创新的广度和深度,着力布局FOF、MOM、REITs、CMBS、ABN等资管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完善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健全产品体系,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积极推动私募资管业务模式转型,构建新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促进私募资管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积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5G、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在私募资管业务领域的应用,促使金融科技充分赋能私募资管业务,促进私募资管业务高质量发展。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资管需要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优秀、高素质的专业资管人才,发展壮大资管人才队伍,优化资管人才结构,为促进资管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同时,继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投资管理能力尤其是主动管理能力,培育、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构筑比较竞争优势,由此做大资管业务规模尤其是权益类资产规模,提高其规模占比,打造私募资管产品核心竞争力,形成具有品牌效应的明星产品和拳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