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权益资产配置占比最高升至45%

来源:证券时报 2020-07-18 01:54:41

摘要
证券时报记者王君晖为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引导保险资金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提升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自主决策空间,银保监会制定了《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7月17日起施行。《通知》共有十二条,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设置差异化的权益类资产投资监管比例。根据保险公司

证券时报记者 王君

为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引导保险资金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提升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自主决策空间,银保监会制定了《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7月17日起施行。

《通知》共有十二条,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设置差异化的权益类资产投资监管比例。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风险状况等指标,明确八档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最高可到占上季末总资产的45%。主要考虑是通过设置差异化监管比例,赋予公司更多自主投资权,提高监管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二是强化对重点公司的监管。明确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的保险公司,不得新增权益类资产投资;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足100%的人身险公司,资金运用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弱且匹配状况较差、受到处罚的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不得超过15%。由于各类被动原因造成超过监管比例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报告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6个月内整改到位。

三是增加集中度风险监管指标。针对以往出现的盲目投资、投资冲动带来的过度投资、频繁举牌等不理性行为,在现有集中度指标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单一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银保监会另有规定或经银保监会批准的除外。通过增加集中度监管指标,进一步分散类别和品种投资风险。

四是引导保险公司开展审慎投资和稳健投资。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审慎投资原则,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上市和非上市权益类资产风险特征,制定不同配置策略,强化投资能力建设,重点配置流动性较强、业绩较好、分红稳定的品种;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严格遵守资产分类的监管要求,按照不同类别资产的风险因子,准确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监管机制,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切实防范重点公司和重点品种风险;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开展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审慎投资,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提供更多资本性资金。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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