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险和再保险属地监管改革下月启幕
摘要 为进一步统筹监管资源,完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工作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有效性,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将于今年8月起实施。
酝酿已有时日的保险业属地监管改革红利,终于释放。
上海证券报今日独家获悉,为进一步统筹监管资源,完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工作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有效性,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方案》),将于今年8月起实施。
《方案》的核心是:除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外,87家财产保险公司和13家再保险公司划分为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和银保监局属地监管两类。其中,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公司36家,银保监局属地监管公司64家。
在业内人士看来,将部分类型保险公司的监管职责授权至地方局,既是监管部门简政放权、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有效性的体现,也是监管适应保险行业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属地监管改革红利的落地,有望进一步释放和激发行业的活力。
哪些公司试点属地监管
据记者了解,此次属地监管改革在传统财产险公司中进行试点,主要为中资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和外资财产险公司。这些公司将由当地银保监局属地监管。
而大中型财产险公司、政策性财产险公司(如农业保险)和创新性财产险公司(如互联网保险、相互保险)和13家再保险公司,仍为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公司。
业内人士分析表示,之所以先从传统的中资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和外资财产险公司进行试点,可能主要考虑到地方局在传统保险业务监管上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监管团队和监管人力也较为充足。相对来说,地方局在对其他类型保险法人机构的监管经验及人力上稍微欠缺一些。
一家财产险公司高管分析认为,保险业的属地监管已具备实施的条件,此前已在部分地区、部分监管领域有所尝试,积累了相关经验。
2014年12月,原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授权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广东、深圳保监局代行部分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职权。
据了解,目前,上述6家原保监局已在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监测、研究分析上有所作为。
还有个别省市也开展了属地化监管改革试点。比如,自2017年开始,原天津保监局就先后允许多家产险及寿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开业。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或与允许保险公司跨京津冀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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