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部门发文: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制度
摘要 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
经济日报北京7月24日讯 记者祝君壁24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制度、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制度、完善和优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强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领导制度等7个方面25条具体措施。
作为我国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中小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有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有待健全。
“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重冲击,不少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若干意见》更加突出了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通过健全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体系,坚持公平竞争制度,完善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和发布制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为实施好各项政策奠定基础。
《若干意见》更加突出了金融和财税支持。在各项政策中,金融财税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最直接、最有力、最管用,《若干意见》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把健全制度的重点放在财税金融支持上,提出了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若干意见》更加突出建立和保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例如,在完善和优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方面,要求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全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完善中小企业培训制度,构建具有时代特点的课程、教材、师资和组织体系,建设慕课平台,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中小企业培训体系;夯实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机制等。
在强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领导方面,《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须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定期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意见》为今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工信部将充分发挥好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加强跟踪与督促,会同各部门、各地区共同推动《若干意见》落地,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