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提升难在哪?
摘要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一项重要改革是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拟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这一调整计划近日引发行业热议。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一项重要改革是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拟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这一调整计划近日引发行业热议。
《指导意见》中,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近年来,调整交强险限额的呼声一直很高。自2008年1月将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从6万元上调为12.2万元后,至今已整整12年未作调整,明显滞后于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12年间,我国人均国民收入从2770美元升至9470美元,医疗支出亦水涨船高。
从这个角度来说,在保费不升的情况下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符合车险发展趋势,也响应了社会经济发展所需和群众期待,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其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大作用。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改革中交强险伤残赔偿限额拟提升力度较大,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虽较原限额提升了80%,但对于不少交通重伤事故来说仍是杯水车薪,因此建议:一是进一步提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者将其并入交强险总赔偿限额;二是干脆删除仅2000元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提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理论上来说,对于事故责任中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可由车主自愿购买三责险来补充赔偿。但数据显示,2018年,东南沿海地区的投保率明显高于内陆地区,如上海、厦门、宁波、深圳都在95%以上,黑龙江、山西、青海、西藏等地则不足60%。。这意味着商业三责险投保率低的地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多情况下需要依赖交强险部分的赔偿。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的情况是,进一步提升医疗费赔偿限额的愿望是很好的,社会需求也是存在的,但是立即改善的难度不小。
一是此次综合改革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在此背景下,如果大幅提升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者将该限额合并至总赔偿限额中,会使得赔付率明显提升,进而大概率会导致交强险不仅无法降价,还有提价可能。
统计显示,从整体情况来看,交强险开办至2018年的12年多时间里,综合赔付率为73.6%,综合费用率为30.1%,承保利润率为-3.7%,投资收益率为4.1%,经营利润率为0.4%,基本维持着“不盈不亏”的经营目标。
二是交强险实施分项责任限额,总责任限额对应的保障责任包括三块: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在目前情况下,财险损失限额虽然额度不高,但该赔偿责任的存在对于提高交通事故处置效率具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虽然难度不小,但至少从中长期来看,进一步提升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应纳入考量范畴。例如,可设定限额调整机制,每两年或每三年根据人均GDP和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趋势进行科学测算和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步伐。也可以考虑实施分段制限额,按“不盈不亏”的经营目标,在保基本基础上提供更高医疗费用保额的交强险产品,同时合理适度调升保费。
当然,交强险调整牵一发动全身,其调整既要考虑经营平衡,也要考虑社会效应,因此交强险责任限额如何调、何时调都需要相关人士科学测算、深入研讨,才能得出符合各方期待且能有效推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