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财产保险故城支公司因未经许可变更营业场所 被罚5万元

来源:金融界网站 2020-08-11 11:39:00

摘要
8月10日,衡水银保监分局公布了对于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故城支公司的行政处罚,该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邢丽。

  8月10日,衡水银保监分局公布了对于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故城支公司的行政处罚,该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邢丽。

  处罚信息显示,燕赵财产保险故城支公司因未经许可变更营业场所,衡水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罚款5万元。

  员工邢丽因对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故城支公司未经许可变更营业场所行为负直接责任,衡水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警告并罚款1万元。

  公司年报显示,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燕赵财险”)于2013年12月3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注册资本20.25亿元,是注册地在河北省唐山市的第一家全国性法人保险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衡水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衡银保监罚决字〔2020〕10号)

  衡水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故城支公司)

燕赵财产保险故城支公司因未经许可变更营业场所 被罚5万元

  衡水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衡银保监罚决字〔2020〕11号)

  衡水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邢丽)

燕赵财产保险故城支公司因未经许可变更营业场所 被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