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券商一哥国元证券竟然连踩五雷,请收下我们的膝盖
摘要 今年立秋已过几日,但是对于国元证券来说,这个秋天还真是“多事之秋”。8月11日晚,国元证券的对外公告披露了两起重大诉讼,一起是与赵国栋、刘颖的合同纠纷,另一起是爱建证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浑水调研·挖掘上市公司价值,揭开资本市场真相
撰稿|浑水研究院市值研究中心 周游
今年立秋已过几日,但是对于国元证券(000728.SZ)来说,这个秋天还真是“多事之秋”。
8月11日晚,国元证券的对外公告披露了两起重大诉讼,一起是与赵国栋、刘颖的合同纠纷,另一起是爱建证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毕马威)等机构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实际上,今年以来,国元证券已经涉及了好几起重大诉讼,这对于长期以来以稳健著称的国元证券来说,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诉讼对象是奥马电器实控人
浑水调研查遍了国元证券2019年年报发现了一句关于赵国栋与刘颖的信息披露,即“2019年12月,因合同纠纷,公司对赵国栋、刘颖的诉讼案,由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但是具体详情,外人很难知道。
国元证券8月11日晚披露的信息显示,2019年12月6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合肥中院)受理了原告国元证券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国元证券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代表资金管理计划提起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赵国栋、刘颖立即向原告偿还标的股票收益权实现款项5463万元,违约金2764.278万元及相应实现债权费用;
2、请求判令原告对被告一赵国栋提供质押的1392.30万股奥马电器(002668.SZ)在上述第(1)项应付款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由二被告赵国栋、刘颖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
究竟是哪个资管计划,国元证券也没有在公告中说清楚。不过,合肥中院倒是判了国元证券胜诉。
合肥中院的那份民事判决书内容是:
“1、被告赵国栋、刘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国元证券偿还标的股票收益权实现款项5463万元及相应违约金;
2、被告赵国栋、刘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国元证券支付诉讼保全担保费4.8万元;
3、对上述(1)(2)项确定的债权,原告国元证券对被告赵国栋提供的质押股票即持有的奥马电器1392.30万股股票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股票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被告赵国栋、刘颖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45.42万元,保全费0.5万元,公告费0.05万元,合计45.97万元。”
浑水调研发现,赵国栋原来是奥马电器(002668.SZ)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对于赵国栋有可能要被动变卖股票的风险,奥马电器在2020年7月28日晚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因与国元证券存在合同纠纷,根据合肥中院下发的(2020)皖01民初2538号《民事判决书》,其质押给国元证券的1392.30万股奥马电器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
不仅要偿还股票收益,还有承担案件受理费,赵国栋、刘颖当然不服气了,于是就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安徽省高院)提请上诉。安徽省高院已受理此案,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由此看来,这是一起股权质押引发的纠纷。浑水调研觉得奇怪的地方在于,既然奥马电器在7月28日晚就披露了合肥中院的判决消息,为何国元证券要延迟半个月才披露呢?
不过,赵国栋目前的境地也够呛。奥马电器7月11日的公告显示“赵国栋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被富贵鸟坑了?
赵国栋的纠纷至少还有质押的奥马电器可以解决,而国元证券的另一起诉讼就显得更加麻烦。
因购买了“16富贵01”债券,国元证券亏了一大笔钱,于是将爱建证券、毕马威、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分行和厦门国际银行漳州分行告上了法庭。
国元证券8月11日晚公告显示诉讼请求是“请求判令是被告向原告(即国元证券)管理的‘国元浦江1号债券分级集合资管计划’连带赔偿因购买‘16富贵01’债券说导致的损失7680.67万元;请求判令四被告连带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8万元;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浑水调研了解到,“16富贵01”是富贵鸟(1819.HK)发行的公司债券,于2016年8月12日发行,发行总额13亿元,票面利率6.5%,债券期限5年,附第2年末、第4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该债券由富贵鸟董事长林和平提供担保,但是林和平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16富贵01”公司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5月8日,但是由于富贵鸟前期存在大额对外担保及资金拆借,相关款项无法按时收回,因此富贵鸟表示,“公司无法在2018年5月8日偿付本次债券加速清偿应付的本金及利息”,“16富贵01”违约了。
倒霉的是,国元证券2019年年报显示,其管理的持有“国元浦江1号债券分级集合资管计划”持有“16 富贵 01” 6000万元。
而富贵鸟2019年8月被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账面按照可获得破产财产分配金额确认债权价值,剩余损失未能收回。与此同时,富贵鸟的上市地位将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九时起也被港交所取消。
于是,2020 年 2 月,国元证券才将该债券证券承销商和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即上述四家被告机构)诉讼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二中院),诉请证券承销商或者专业中 介服务机构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国元证券万万没想到,北京二中院裁定,根据“16富贵01”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国元证券与爱建证券、毕马威就本债券有关的争议,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因此驳回了国元证券队爱建证券、毕马威的起诉。
这下轮到国元证券表示不服了,于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提起上诉。结果,北京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
下一步该怎么办?国元证券尚没有说清楚。
重大诉讼“怪圈”不断
除了上述两起重大诉讼以外,国元证券今年又披露了几起重大诉讼的情况。
2020年5月6日,国元证券披露了“重大诉讼调解公告”,该公司与贵人鸟(603555.SH)也有一笔债券交易纠纷诉讼。
按照国元证券的诉讼请求,一是要求贵人鸟立即向国元证券兑付债券本息13083.96万元(其中债券本金12228万元,利息855.96万元);二是要求贵人鸟向其支付相应期间的逾期利息;那么,第三条当然是要求贵人鸟来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咯。
合肥中院进行了调解,贵人鸟也比较认账,首先确认上述债务“履行期限均已届满”,并承诺于2020年7月15日前向国元证券“足额偿付全部款项”。如果没足额还款,国元证券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贵人鸟如今的处境很难,公司已经被称为“*ST贵人”,但是这个“*ST贵人”在7月15日前有没有足额还款呢?国元证券没有披露,浑水调研是“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
国元证券和贵人鸟还有一笔“糊涂官司”在2020年7月末有了仲裁结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贵人鸟立即向国元证券偿还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6 贵人鸟 PPN001’本金人民币 8000 万元及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的相应利息、违约金 ”等。
但是,贵人鸟能不能还钱还是一个未知数。
2020年5月15日,国元证券又披露了一则重大仲裁,即“公司与姜剑、郝斌、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朱兰英的质押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
这案子也是年代久远,话说2016年6月28日,国元证券与姜剑签订《国元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客户协议》《国元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回购协议”),约定姜剑以其持有的1741万股深大通(000038.SZ)股票向国元证券提供质押并融资30002.65万元,郝斌、青岛亚星公司和朱兰英分别为上述借款提供了担保。
于是乎,国元证券“乐呵呵地”按照约定向姜剑支付了相应的交易金额,然后幻想着回家数钱。
结果,天有不测,2019年7月4日,上述回购协议到期,姜剑未能按约回购,尚欠付公司本金2.7亿元,构成违约。为此,国元证券不得不于2019年7月向合肥仲裁委员会(下称合肥仲裁委)提请仲裁。谁想到,两个月后,即2019年9月,国元证券和姜剑等人自行达成了和解。
2019年11月,国元证券与姜剑等人签订《补充协议》,对上述股票质押回购协议进行展期。
浑水调研了解到,根据《补充协议》,姜剑将其持有的200万“深大通”股票补充质押给国元证券,并于2019年12月支付利息532.35万元,于2020年1月偿还本金2000万元。
结果这一次,姜剑又放了国元证券“鸽子”。国元证券表示,2020年3月至今,姜剑未按《补充协议》约定再履行任何款项支付义务,各担保人亦未按约履行担保责任。
眼看又被人摆了一道,国元证券只能再次向合肥仲裁委提起仲裁请求,好在合肥仲裁委“不计前嫌”已受理此案。
说道这里,你以为国元证券的重大诉讼就结束了,图样图森破。
5月25日,国元证券再次爆出重大诉讼,即公司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振发集团)、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振发控股)、查正发、陆蓉、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下称中启能无锡公司)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件。
这是一个更久远的故事,2015年8月17日,国元证券与振发集团签订《国元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客户协议》,同日,双方签订《初始交易书》,约定以振发集团持有的珈伟股份(现叫珈伟新能,300317.SZ)2000万股股票为质押以向国元证券融入资金2亿元。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协议解押及补充质押,目前仍有质押股票6073.7651万股。
2016年9月12日,公司与振发集团又签订《国元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客户协议》,同日,双方签订《初始交易书》,约定以振发集团持有的珈伟股份2046.5万股为质押向国元证券融入资金2.4亿元。
为了让国元证券吃个“定心丸”,振发控股2016年9月表示自愿为振发集团上述股票质押回购项目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7月25日,国元证券与振发控股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约定振发控股以其持有的振发集团6%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担保振发集团足额清偿上述融资合同项下的债务。
其他事情就不啰嗦了,反正按照国元证券的说法,上述这些担保人“均未履行担保责任”。倒霉的国元证券只能在2020年4月30日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面对那么多重大诉讼,国元证券总是会在公告最后说上一句,仲裁或诉讼“进展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有那么重大诉讼,国元证券还能这么坦然与自信,浑水调研默默献上膝盖,再跪倒唱一句“就这样被你征服!”
国元证券历来强调“风险控制是生命线”的理念,而且其一直对外宣称“坚持稳健经营理念”,但是为何会屡屡在债权投资与股权质押回购的项目上连连出现问题呢?风控去了哪里?稳健经营又在哪里?这真的是让浑水调研无法理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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