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就能轻松办理个贷?
摘要 上海银保监局表示,借款人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如确需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还应仔细阅读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材料,尤其关注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缴费方式、缴费金额与缴费期间等关键内容。
近日,杨先生因急需资金,在互联网上向某银行申请10万元贷款,为提高贷款成功率,还选择了投保某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事后杨先生发现,虽然成功获得了贷款,但根据投保协议,除每月还款金额外,还需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费。
对此,上海银保监局表示,借款人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如确需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还应仔细阅读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材料,尤其关注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缴费方式、缴费金额与缴费期间等关键内容。
此外,若通过互联网申请贷款并投保,请务必留意贷款操作页面各个流程环节,清楚自身权利义务,切勿盲目勾选“已知晓”等按钮直接跳过重要信息,以免产生不必要纠纷。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为借款人,被保险人为贷款人。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属于信用增进(简称增信)措施之一。增信措施还包括第三方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等,在实务操作中应遵循自愿原则。消费者若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融资成本还将包括保证保险的保费,增加额外成本。
如果借款人贷款逾期或违约,保险公司会先行向贷款人赔付,然后对借款人追偿,并可能上传计入个人征信系统,对借款人未来的贷款、出行、就业等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建议消费者理性借贷,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缴纳保费,切勿因无力偿还贷款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加强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业务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了《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融资性信保业务经营要求,提出对接央行征信系统等经营资质要求;强化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针对销售不规范问题,提出承保可回溯、强化合作方管理等要求;针对费率高问题,提出消费者可承受经营原则。
近年来,信保业务发展迅速,于2019年跃升财险第二大险种,仅次于车险。然而,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评估机制尚不完善。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财产险业务各险种中,信用保证保险共计承保亏损达95.43亿元,亏损额比去年同期增加近90亿元。(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