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磊:私募基金已成A股第三大机构投资者

来源:新华网 2018-05-25 17:16:00

摘要
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记者高畅)日前,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全球私募基金西湖峰会”上表示,截至2017年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达到22446家,已备案私募基金实缴规模达到11.10万亿元,过去3年年化增长率分别为64.4%和95.3%。其中,私募证

  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记者 高畅)日前,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全球私募基金西湖峰会”上表示,截至2017年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达到22446家,已备案私募基金实缴规模达到11.10万亿元,过去3年年化增长率分别为64.4%和95.3%。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467家,实缴规模为2.60万亿元,过去3年年化增长率分别为79.2%和78.1%;各类私募基金持有A股市值达到9735.16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1.72%,私募基金已经成为公募基金、保险资金之后的第三大机构投资者。

  洪磊表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始终致力于三个基本面建设:一是行业信用体系,二是行业竞争生态,三是行业制度环境。

  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 以“7+2”自律规则体系为基础,在登记备案、基金募集、投资运作环节推动基金管理人与中介机构、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基金管理人与被投企业之间形成三重信用博弈,让市场主体行为回归市场,让私募基金管理人关注的焦点从监管部门回到自身信用、客户利益和实体经济需求。自2018年5月7日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可通过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查阅自己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可一对一用于客户开发、资金募集、资信凭证等领域,随着AMBERS系统业绩与行为记录的完善,机构+人员双重信用报告机制将为私募转公募、私募参与金融交易场所等活动提供有力支持。未来,私募会员机构将可以凭自身商业信用决定自我发展,越来越多地受益于自身信用的改善和行业公信力的提高,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只要诚实守信做得好,就能获得最低的发展成本。

  在提升行业竞争生态方面,推动资产管理市场形成“基础资产—投资工具—大类资产配置”三层有机架构,鼓励投资银行、基金管理人和大类资产管理人专业化分工和相互制衡,形成多层有机生态。基础资产的创设应当交给投资银行,完成基础资产的权属分割,实现份额化、可交易;从基础资产到组合投资,应当交给各类专业投资工具提供者——基金管理人,发挥基金管理人挖掘投资标的内在价值的能力,为投资者的利益构建特定投资组合,打造适合不同市场周期的投资工具;从投资组合工具到大类资产配置,应当交给养老金、理财资金和保险资金等FOF管理人,通过目标日期基金(TDFs)、目标风险基金(TRFs)等配置型工具,专注于长周期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开发满足不同人群生命周期需求的全面解决方案。

  洪磊指出,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还缺少大类资产配置的支撑,资产管理乃至整个资本市场都受到资金频繁流入流出的冲击,始终无法形成真正有效的长期投资机制和市场环境。我国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中,来自各类养老金、社会公益基金、保险资金、主权财富基金等长周期配置资产的比例不足1%,而美国超过40%。

  他表示,希望在《基金法》框架下,尽快制定大类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引导非保本理财业务转型为大类资产配置服务。与此同时,协会全力支持税收递延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账户的全面实施与落地工作。他进一步指出,个人养老账户应当坚持普适性、自主性和效率优先,能够为任何有自主养老意愿的个人提供零门槛进入的便利,充分保护个人选择权和受益权,将税收递延优惠、资产配置选择落实到账户,在养老金融产品层面坚持专业化分工、低成本运作和严格监管,推动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在产品属性、养老支付和管理成本上充分竞争。

  在优化行业制度环境方面,当务之急是推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配套规则尽快落地。在短期内《基金法》难以修改的情况下,应当加快私募基金条例出台,对私募基金进行明确界定,对投资业务和融资业务进行有效区分。长期来看,应当在《信托法》、《基金法》框架下对各类资产管理业务正本清源,实现全社会资产管理规则统一。应当加快研究重塑资本市场税收体系,建立公平、中性税负机制,促进长期资本形成,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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