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保险中介众信易诚财报难产 公司治理存重大缺陷
摘要 信批义务迟迟不履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新三板保险中介众信易诚又玩起了失联。近日,国融证券在全国股转公司平台连发5封风险提示,预计众信易诚无法在8月31日前披露2019年报及2020年半年报,判定其公司治理存重大缺陷,临相关处分、记入诚信档案数据库、摘牌等风险。
信批义务迟迟不履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新三板保险中介众信易诚又玩起了失联。近日,国融证券在全国股转公司平台连发5封风险提示,预计众信易诚无法在8月31日前披露2019年报及2020年半年报,判定其公司治理存重大缺陷,临相关处分、记入诚信档案数据库、摘牌等风险。
事实上,2019年以来,众信易诚被不少麻烦缠身。劳动、借贷等纠纷不断,公司屡成“老赖”,频被出具限制消费令。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相继辞职,新人来了又走缺黏性,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韩君代行相关职务,一人身兼数职。业绩方面,相较2018年同期,2019年上半年营收近乎腰斩,扣非净利由正转负。
业内认为,公司治理出现问题,相关责任人需要担责,一旦新人发现问题后,出于爱惜羽毛考虑会很快离职。而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缺失,会使得公司与资本市场的沟通变少,让一些工作无法落到实处,同时,如果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拒绝审计,也会影响财报的披露进程。
2019年年报迟迟不披露,众信易诚公司治理存重大缺陷
近日,国融证券对众信易诚连发5封风险提示,预计众信易诚无法披露2019年年报及2020年半年报。
细究事件始末,了解判断依据。追溯来看,早在今年4月29日,众信易诚即于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届会议中审议通过《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众信易诚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及披露工作,将延期于6月30日在全国股转公司信披平台披露年报。
实际情况是,众信易诚并未在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报。因违背规定,众信易诚股票自7月1日起已被强制停牌。
此后,作为督导券商的国融证券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多次联系众信易诚无果,吃下“闭门羹”。
风险提示书显示,国融证券已多次督促众信易诚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定期披露2019年报进展情况,但众信易诚一直未予回复,亦未按期披露年报的相关进展。截至8月14日,国融证券仍无法有效与其相关负责人及信披负责人取得联系,该公司不能配合督导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核查材料。
基于此,国融证券直言,“在公司治理方面,众信易诚存在重大缺陷”。
然而,漠视行规,潜藏隐患。国融证券指出,“因未能如期披露年报,众信易诚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若众信易诚不能在8月31日前披露年报,其股票存终止挂牌的风险”。
众信易诚2019年年报尚未披露,2020年半年报披露时间却已临近,或因督导过程中处处受阻,国融证券预计上述两份财报都无法在8月31日前完成信披工作。
一位业内人士向蓝鲸保险指出,“一般来说,公司需要将财报交由一家独立第三方进行审计,年报编制是否能顺利披露,既和财务负责人有关,又和相关会计事务所愿不愿意为这家公司去编制或审计有关。”
而财报最能反映公司业绩问题,从众信易诚往年年报数据能窥探出,该公司自2016年挂牌以来,营收波动较大,持续盈利能力堪忧。
2016年至2018年,众信易诚营收增速分别为138.29%、-14.36%、107.73%;扣非净利前两年分别亏损128.91万元、543.85万元,2018年扭亏为盈实现118.34万元的利润。
显然,2018年众信易诚有向好发展趋势,但次年却陷入滑坡尴尬。2019年上半年,营收为1186.69万元,同比下滑44.84%;扣非净利由2018年同期的270.65万元变为-306.25万元。
法律纠纷缠绕大将频出走,法定代表人身兼数职
信披义务未能及时履行,反映的仅是众信易诚公司治理管理上的一个典型问题,从已披露的报告信息来看,众信易诚还被人事动荡、深陷法律纠纷等其他问题缠绕。
蓝鲸保险梳理发现,2019年4月,姜玉雪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同日,谢文景接棒;但到了9月初,谢文景即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期间任职时间仅有5个月。与此同时,2019年8月底,刘刚也辞去财务负责人的职位。
众信易诚相继失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两名大将,在两项职位找到新任人员前,众信易诚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韩君暂代行相关职务。此外,作为法定代表人的韩君还是众信易诚的董事,这么来看,韩君一人已身兼数职。
经济学家宋清辉也向蓝鲸保险表示,“这反映了该公司治理上存在重大问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缺失,可能会引发财务数据紊乱,以及公司与资本市场的沟通变少,让一些工作无法落到实处”。
值得玩味儿的是,2019年下半年,韩君深陷法律纠纷,多次被出具消费限制令,但无一例外,都与众信易诚有关。此前,众信易诚因劳动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成为失信人、被执行人,被出具消费限制令。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限制消费声明》中显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与前述被执行人禁止的消费行为。这也就意味着公司犯事,法定代表人将“连坐”。
2020年年初以来,众信易诚又出现一波纠纷。其中,有少数去年裁定为“终本案件”的恢复执行,出现了新老纠纷齐执行的现象。
蓝鲸保险根据多家法院信息了解到,“终本”指的是执行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执行相关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结案方式。
北京格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玉涛律师对蓝鲸保险介绍:“一家公司诉讼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被终结执行程序,但后续如果发现该公司有财产线索,案件又恢复执行,现实中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
众信易诚如何妥善处理法律纠纷,是否能如期履行信批义务,以及梳理公司治理的其他问题,交出令市场及自身满意的成绩,有待继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