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成立!农共体会消亡吗?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2020-08-26 11:43:00

摘要
8月25日,《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获悉,银保监会已于上周正式批复筹建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农再由财政部、中再集团、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601099,诊股)产险、国寿财险、中华联合财险等9家单位共同发起筹建,注册资本161亿元。

  8月25日,《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获悉,银保监会已于上周正式批复筹建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再”)。中农再由财政部、中再集团、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行情601099,诊股)产险、国寿财险、中华联合财险等9家单位共同发起筹建,注册资本161亿元。

  财政部为单一第一大股东

  具体来看,持股比例上:

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成立!农共体会消亡吗?

  根据持股比例,记者粗略计算出资额,分别为:

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成立!农共体会消亡吗?

  中华联合财险一位相关人士确认了公司投资中农再10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中农再由财政部直接出资筹建,证明农业保险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

  “成立农业再保险公司的政策目标是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与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农业再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有效分散风险,稳定原保险人承保绩效,以此促进农业保险的普遍可得性,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从海外经验来看,农业再保险也是典型的政府主导模式。

  以美国为例,农业保险是美国农业安全网的三大支柱之一,农业再保险是美国农业保险体系的核心内容。

  美国农业再保险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模式,通过法律法规、政策手段和市场机制建立了直接保险和再保险之间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再保险模式,有效实现了农业大灾风险的逐级分层分散。

  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制度的重要举措

  农业关乎国计民生。我国作为农业大国,虽然第一产业在GDP中的占比不断减少,但总量依然非常巨大。

  随着我国农业市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多,仅靠保险分散自然灾害风险显然不够,还需要再保险在承保能力和风险管理技术等方面,提供完整而有力的支持。

  我国也一直在尝试建立多层次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2014年,由人保财险等23家保险公司联合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共24家公司组成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中国农共体)。

  据2017年中国农共体披露的数据显示,作为分散农业巨灾风险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年中国农共体再保险承保能力达3600亿元,虽然较2014年成立时提高了近40%,但是仅能基本满足行业再保险保障需求。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中农再的成立是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制度的重要举措。

  有了这家国家控股的农业再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将提供较好的、稳定的再保险服务,保证农业保险直保公司稳健可持续经营。

  对于具体的工作机制,朱俊生认为,农业再保险公司与商业保险公司之间要建立“分担风险,分享收益”的风险共担机制。

  通过分享收益,激励保险公司参与农作物保险计划;要求分担损失,促使直接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时更加谨慎。

  此外,对于市场上传出的“农业再保险公司出现后,农共体将逐步消亡”的说法,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一种市场趋势,但是目前对于中国农共体,政策层面尚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