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如何创设真正的“类FOF”产品?
摘要 FOF的全名是“Fund of Funds”,注意后一个Fund为复数,体现FOF由较多子基金组成。目前较多资管机构使用FOF模式设计产品,其子产品可包括基金、信托、理财、券商资管等。区别于投顾模式,FOF模式更强调“购买”子产品,而非“委托”投顾管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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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OF的一般概念
FOF的全名是“Fund of Funds”,注意后一个Fund为复数,体现FOF由较多子基金组成(为了便于表述,本文统称为“子产品”)。目前较多资管机构使用FOF模式设计产品,其子产品可包括基金、信托、理财、券商资管等。区别于投顾模式,FOF模式更强调“购买”子产品,而非“委托”投顾管理资金。
FOF模式的价值主要体现于两点,一是资管机构能够对子产品组合进行高阶风险对冲,二是资管机构利用专业知识筛选出合适目标客群资金投资要素的产品组合。
投资者购买FOF产品的意义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市场中产品的数量太大,且监管要求资管机构不能对产品进行公开宣传,导致投资者难以获得符合自身需求的最佳产品信息;二是和直接投资底层标的资产类似,选择和管理子产品亦是一项技术含量颇高的工作,非普通投资者能够驾驭。
2. 信托公司类FOF产品的形式和意义
在“非标转标”的浪潮之中,信托公司迫切需要开发标准化信托产品,但由于信托公司对底层标准化资产的研究有所欠缺,短期内难以在投研能力、运营流程和系统体系等方面支持创设大量标准化信托产品,因此构建类FOF产品不失为一项时效性较高的方案。
信托公司构建类FOF产品的实际名称可转换为TOF、TOT、“TO资管计划”、TOM等,其中TOM类似投顾模式,主要评价管理人能力,本质是管理人代为信托公司投资资金,因此本文不涉及此类模式,仅涉及前三类,并统称为“TO+”模式。TO+模式创设的产品需符合一般FOF产品的理念,尤其是需要配置多个子产品才能体现该模式的优势。目前部分信托公司把TOT等模式视为通道业务,仅配置一个子信托计划或一个子资管计划,该方式非真正的TO+模式。
信托公司使用TO+模式设计产品的主要优点有二:一是有利于迅速扩充产品库,丰富投资标的类型,满足投资者的多种资产配置需求;二是有利于整合信托标品资产和其它资管产品,在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增幅的同时,锻炼标品投资团队。信托公司使用TO+模式体现得是信托产品管理人筛选子产品的能力,为信托产品收取管理费用的行为提供依据。
3. 信托公司TO+模式如何管理子产品
TO+模式挑选子产品的关注重点首先是子产品的综合运营情况,从历史业绩、管理规模、投资风格和风险分析等方面综合判断子产品赚取超额回报的原因,管理费的合理性,以及业绩的持续性;其次是产品管理人的综合状况,例如知识面、利益一致性、精力分配、人生阶段等,综合评价未来子产品的管理效益。
TO+模式最大的优势是有一套理论支撑的产品评价体系,充分体现TO+信托计划管理人的专业属性。例如评价子产品的业绩归因,可利用风险因子评价方式、基于回测报告的资产配置效应分析(择时、择股)、重新清洗历史数据以契合投资评价体系、风险收益及其它量化评价指标等;评价子产品的管理费构成,监督产品存续期间管理费的合理性;评价子产品管理人的绩效,依据计量模型来拟定更换管理人、资产调仓等战略配置方案。
信托公司落实TO+模式,需要着重培育子产品之间的资产分配能力。一是培育主动分散风险的能力,对冲子产品的高阶风险。例如子产品或主要曝露在债权资产风险,或主要曝露在权益资产风险,信托计划管理人通过调整子产品的仓位或使用衍生品,实现债权和权益资产的动态风险对冲。二是培育专业化和标准化的子产品评审体系,匹配相应的系统、业务流程和运营方案,凸显信托TO+产品的品牌效应,以赢得投资者的信赖。
综上所述,信托公司创设真正的“类FOF”产品的实质即是TO+模式。通过借鉴FOF的一般原理,结合标准化资管产品的评审与管理体系,信托公司能够利用TO+方式做大标准化资产规模,做强产品销售,帮助信托公司实现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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