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ST康美提示相关风险
摘要 9月8日,ST康美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3日、9月4日、9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9月8日,ST康美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3日、9月4日、9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记者注意到,上述公告除了披露了ST康美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还对公司正面临的其他风险做了提示。
首先,公告显示,ST康美、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配偶许冬瑾与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林投资”)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合作协议》、《生产经营托管协议》、《资产负债托管及处置协议》;与之同步,康美实业、马兴田、许冬瑾及其一致行动人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易林投资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表决权让渡协议》,但上述协议尚未生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其次,ST康美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面临较大的诉讼风险。历史信息显示,由于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ST康美相关涉嫌犯罪行为人员已经被移送司法机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2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天眼查APP”显示,ST康美成立于1997年,是以中药饮片生产、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为主导,集药品研发、生产及药品、医疗器械营销于一体的医药上市公司。2020 年1-6月,ST康美营业收入25.17亿元,净利润-14.24 亿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ST康美货币资金为3.61亿元,合并报表口径有息负债为333.35亿,公司存量债务规模大,流动性紧张。
二级市场方面,在经历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的下跌后,近期ST康美股价出现连续反弹。有分析人士表示,如今投资者愈发理性,价值投资观念已得人心,如果有公司信誉受损,可能会影响自身的盈利能力和公众形象,也会使公司股价充满更多的不确定性。对于当下关注ST康美股价走势的普通投资者来说,还需注意风险,谨慎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