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新政落地!精选层正式废止持股7%以上联合保荐要求

来源:财联社 2020-09-17 08:00:00

摘要
9月16日,股转公司公告称,为落实证监会有关要求,将废止新三板精选层持股7%以上券商的联合保荐要求。

财联社(深圳,记者 覃泽俊)讯,精选层联合保荐要求取消已正式落地。

9月16日,股转公司公告称,为落实证监会有关要求,将废止新三板精选层持股7%以上券商的联合保荐要求。

新三板新政落地!精选层正式废止持股7%以上联合保荐要求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股转公司这次调整规定主要为了适配保荐机构给发行人做市,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根据媒体报道,此前精选层混合做市交易已于8月下旬开展了第一轮仿真测试。

精选层联合保荐正式废止

9月16日,股转公司发布了废止精选层联合保荐的公告。在公告中股转公司称,为落实《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的有关要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废止《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的公告》第二项关于联合保荐的规定。

根据股转公司通知,发行人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若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7%的,保荐机构无须采用联合保荐。

资深新三板评论人、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关于7%联合保荐线的取消,首先是证监会充分考虑到新三板企业投融资的现状和特殊性而作出的差异化制度安排;二是充分调动券商服务新三板的积极性,发挥券商投资和保荐两条业务线的联动协同作用,为券商创造可持续的新三板业务新模式;三是提高了挂牌企业在基础层和创新层时获得券商关注度,拓宽新三板的融资渠道。

在一个多月前,证监会就以监管指引的方式明确了精选层跟投制度的放开。7月31日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明确,在新三板公开发行中先行先试“保荐+直投”的制度创新,放开有关投资时点和投资比例限制。

行业人士曾表示,《指引》的发布,对促进券商投资新三板,更好发挥市场约束制衡机制,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精选层跟投制度更灵活

国内券商的“保荐+直投”重启于2019年4月。

2019年4月,《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正式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基本规则。

2020年3月,中证协向各券商及其另类投资子公司下发了《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修订意见稿)》。

其中,修订稿中明确了另类子公司投资母公司担任主办券商的新三板股票的相关要求。在持续督导期间,另类子公司在切实做到与母公司信息隔离、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可以依法投资母公司作为主办券商持续督导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

中证协表示,修订稿明确了另类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定及交易所自律管理要求被动参与境内交易所股票战略配售的,不受《管理规范》有关“投资+保荐”禁止条款的相关限制。

2020年4月,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对券商跟投作出差异化安排,不再要求券商对其保荐的所有项目进行强制跟投,而是仅对未盈利,红筹架构,特殊投票权以及高价发行的四类公司采取强制性跟投。

业内人士认为,科创板强制跟投制度,给券商造成了一定的资金负担,也引发了行业争议,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券商的跟投制度。该人士称,如今精选层跟投制度进一步放宽,保荐券商可“先保荐、后直投”,且未强制券商跟投,让券商从被动投资变为主动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