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消息汇总:吴某某涉嫌内幕交易“王府井”获利数额巨大

来源:证券时报 2020-09-19 10:11:00

摘要
近日,证监会稽查部门与公安经侦部门在深圳联合召开上市公司相关主体涉嫌财务造假等证券犯罪案件部署会,对13起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办工作进行部署。这是监管执法机关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要求,进一步强化行政刑事执法协作,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举措。


证监会与公安部联合部署13起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办工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8日介绍,近日,证监会稽查部门与公安经侦部门在深圳联合召开上市公司相关主体涉嫌财务造假等证券犯罪案件部署会,对13起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办工作进行部署。这是监管执法机关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要求,进一步强化行政刑事执法协作,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举措。

证监会:已对43起上市公司信披违法案件立案调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8日介绍,13起重大典型案件涵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隐瞒重大关联交易等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操控上市公司违规向关联方无偿提供巨额资金、担保,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以及与财务造假伴生的伪造金融票证挪用资金等其他经济犯罪。有的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多次被罚,有的涉嫌多种犯罪,有的多年造假。截至8月底,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对43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立案调查,占同期新增立案案件的30%;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及上市公司相关主体的犯罪案件20起。

证监会:加大资本市场违法成本 提高执法威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8日介绍,证监会将协同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资本市场欺诈、造假等恶性违法犯罪的总体要求,多措并举,切实加大违法成本,提升执法威慑,净化市场生态,为促进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证监会修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8日表示,证监会就《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有八个方面,一是取消证券评级业务的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二是鼓励优质机构开展证券评级业务;三是完善证券评级业务的规则;四是增加独立性要求并专章规定;五是明确信息披露要求并专章规定;六是强化自律管理职能;七是增加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八是提高证券评级业务的违法违规成本。

证监会:取消证券公司月度经营数据的披露要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8日表示,证监会修订了《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一是与新《证券法》等规则衔接,完善相关条款及表述。二是要求证券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和内幕信息管理。三是取消月度经营数据的披露要求,取消中期报告关于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的披露要求。

证监会:强化对证券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和内控要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8日表示,本次《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修订,在保留《规定》基本内容的前提下,针对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进行了收放结合的局部调整。一方面,落实新《证券法》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上市证券公司负担,取消了月度经营数据和中期报告涵盖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的披露要求,使得上市证券公司信息披露频率和内容与包括银行等在内的其他上市公司保持一致;精简了行政审批事项,更新了信息披露要求,使之与最新上位法表述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再度强化了证券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要求,补充完善了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应及时披露的相关事项等。

常德鹏表示,整体而言,本次修订提升了《规定》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完善了上市券商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频率的公平性要求,同时兼顾其“证券公司”属性,强化了信息披露内容的针对性要求,有利于上市证券公司依法健康发展。

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8日表示,就《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常德鹏指出,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五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标题。考虑到上市公司已经普遍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在完善和落实,将标题修订为“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二是落实新《证券法》规定,根据新《证券法》,进一步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的定义和范围。三是压实上市公司防控内幕交易的主体责任规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要求上市公司根据重大事项的变化及时补充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四是强化证券交易所在内幕交易防控方面的职责。授权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报所涉重大事项范围填报具体内容、填报人员范围,对需要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事项、填报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要求证券交易所应当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信息及时与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享。五是明确中介机构的配合义务。要求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协助配合上市公司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依照相关执业规则的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证监会:持续加大对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行为打击力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8日表示,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的“顽疾”,严重破坏公平交易原则,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显著提高了包括内幕交易在内的证券违法违规成本。证监会将全面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面化、立体式的追责体系,持续加大对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吴某某涉嫌内幕交易“王府井”获利数额巨大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8日通报了吴某某等人涉嫌内幕交易“王府井”股票案的情况。

2020年6月9日晚,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王府井)公告获得免税品经营资质。交易监控发现部分账户在公告前大量买入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证监会迅速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目前案件已调查完毕。

常德鹏介绍,证监会调查发现,吴某某等人在重大事件公告前获取内幕信息并大量买入“王府井”股票,获利数额巨大,涉嫌构成内幕交易。证监会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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