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行业面临强监管:禁止骚扰式催收……作恶的小贷公司们要凉凉
摘要 9月1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在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对外融资比例、贷款金额、贷款用途、经营区域、贷款利率等方面提出要求。
9月1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对外融资比例、贷款金额、贷款用途、经营区域、贷款利率等方面提出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前不久最高法重新界定了“高利贷”的利率界限,相比较此前规定大幅度下调,加之去年年底“高利贷入刑”,目前小贷公司的商业模式已经走不通了,逐步出清将是未来趋势。
小贷公司面临强监管
具体来看,《通知》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债务催收程序和方式。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胁使用暴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侵犯人身自由,非法占有被催收人的财产,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规散布他人隐私等非法手段进行债务催收。
《通知》还对小贷公司的利率进行了具体要求,小贷公司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违规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扣除后的实际借款金额还款和计算利率。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降低贷款利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加强信息披露方面,强调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借款人明确了解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债务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告知借款人应当偿还本金及利息的金额、时间、方式以及未到期偿还的责任。
近些年,利用高利贷和暴力催收两招,小贷公司们玩出了“裸贷”“校园贷”“套路贷”……针对小贷乱象,《通知》强调开展风险处置,并依法令其退出市场。
针对信用风险高企、资本及拨备严重不足、经营持续恶化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小额贷款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风险处置。
小额贷款公司解散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注销,清算过程接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督。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取消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并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其名称、业务范围或者注销。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9074家,全行业实收资本9478亿元,贷款余额10043亿元。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亟须明确的部分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作出规定,有利于遏制监管套利、促进规范监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不该有的“争议”
一个月之前,最高法宣布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锚定LPR,最高不得超过LPR的4倍。实际上,这也是对市场上的“高利贷”利率做出了界定。加之去年年底“高利贷入刑”,整个打击高利贷行为的法律闭环正式形成。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发出后,引发了本来不应该有的争议。这就是所谓“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规定”落地之后,有关其适用范围、影响情况的讨论。
9月4日,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印发通知,号召小贷全行业开展利率定价大讨论活动。有从业者参与讨论时认为,小额贷款公司是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经营放贷业务的营利法人,其经营行为不是民间借贷。言外之意是,应该不受最高法“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规定”的约束。
还有从业者指出,目前大量小贷公司的实际借贷利率都突破了15.4%(即“LPR利率的四倍”)上限,以具有代表性的温州民间借贷利率最新数据为例,当前小贷公司一月期利率约为18%,三月期利率约16%,半年到一年约为14%~12%,如果以15.4%的利率进行限制,必然会产生很多纠纷。
事实上,《通知》第一条已经说的非常清楚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高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也是一种法律,法律是一个社会最高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一种高利贷,只适用于“民间金融”而不适用于金融机构。
法律已经出台,小贷业界还在讨论“法律能否管到我”,说明业界对法律二字何等陌生?
“乱象”出清,“正规军”要崛起
一段时期以来,市场存在三大乱象:P2P之乱、小贷之乱、长租公寓之乱。目前这三个行业都在大力整顿,未来将逐步出清。
先看P2P之乱。
9月14日,在银保监会新闻通气会上,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表示,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在运营网贷机构为15家,比2019年初下降99%,借贷余额下降了84%,出借人下降了88%,借款人下降了73%,网贷机构数量、参与人数、借贷规模已连续26个月下降,网络借贷领域风险持续收敛。
因为暴雷,P2P给民众带来了巨额经济损失!仅仅一家“团贷网”就直接导致了103.1540亿元本金逾期,这些真金白银的损失,可都是老百姓(603883,诊股)辛辛苦苦一辈子的血汗钱。
此外,还有小贷之乱、长租公寓之乱,二者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和损失丝毫不比P2P差。
值得欣慰的是,这两个市场引起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温水煮青蛙”式的市场化出清正在进行。
“乱象”出清,“正规军”则要崛起。
何谓正规军?以长租公寓市场为例,保险资金等“长钱”机构与房企联手进军长租公寓,就有可能实现双赢,这才是正规军。
对于小贷行业呢?应该发挥国有银行的带头作用,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中国小贷银行”,专营个人小贷业务,广泛吸收各路社会资本入股,通过软性、高效的“催收”制度,实现可持续的盈利和发展。
具体而言,国有几家大型银行可以牵头出资,每家10%股份,作为运营主体。此外,让阿里巴巴、腾讯各入股5%,如果有人欠钱恶意不还,就禁止他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同样的思路,还可以引进中国铁路公司、几大电信巨头作为股东。
就是为了欠几千块钱,不能坐高铁、不能打电话、不能用微信支付、不能有银行卡,太得不偿失了!好吧,乖乖去换钱。
不仅是催收难题解决了,国资大型银行在行业自律、监管方面有着完善的制度,“泛滥”放贷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那样一来,有良性运营模式的可持续发展的小贷业务就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