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无视合法提案 明曜投资继续依法维权

来源:新浪财经 2016-06-21 07:29:00

摘要
热点栏目资金流向千股千评个股诊断最新评级模拟交易客户端【一汽毁约】一汽轿车控股股东毁约不可撤销承诺投资者喊话逼宫一汽轿车等央企为何也成失诺主角:缺乏现代企业制度【明曜投资连发五份维权声明】【维权第一文】明曜曾昭雄:不接受一汽延期理由要守住证券市场制度底线【维权第二文】明曜投资公开反对一汽轿车延期承诺

【一汽毁约】一汽轿车控股股东毁约不可撤销承诺 投资者喊话逼宫

一汽轿车等央企为何也成失诺主角:缺乏现代企业制度

【明曜投资连发五份维权声明】

【维权第一文】明曜曾昭雄:不接受一汽延期理由 要守住证券市场制度底线

【维权第二文】 明曜投资公开反对一汽轿车延期承诺 提议股票停牌

【维权第三文】 曾昭雄连发三文维权:一汽欺骗市场行为 终将会得到严惩

【维权第四文】 明曜呼吁联名提交议案应对一汽违约

  维权第五文如下:

  新浪财经讯 6月21日,知名私募明曜投资就一汽违约事件再度发出声明,称一汽轿车董事会无视明曜投资依法提出的临时议案,更是公然违反一汽轿车《章程》和《公司法》的明确规定,是对投资者股东权利的公然践踏。

  以下为明曜投资声明原文:

  2016 年 6 月 20 日 17:07,一汽轿车董事会以 6 月 21 日为发布时间公告《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再次公告的议案根本无视明曜投资于2016 年 6 月 16 日经吉林省证监局协调后正式提交的临时提案,引发深交所在继2016 年 6 月 6 日发出首份关注函之后,再次于 6 月 20 日 19:30 针对一汽轿车无视明曜投资提交临时提案的行为发出关注函。

  一、一汽轿车延迟至 2016 年 6 月 18 日才发出对首份关注函的回复,且无任何实质性的内容,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漠视,也是对监管机构的蔑视。

  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且不得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存在同业竞争,是中国证券法律对于所有上市公司的统一、持续的要求。因此,一汽股份五年内解决同业竞争的不可撤销承诺,是在股权划转后为保持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上市资格所作出的,并已经利用这一承诺将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拖延了五年。

  一汽轿车6月18日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不仅不能说明一汽股份自2011年做出承诺以来,就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所开展的工作及采取的措施,相反,却使中小股东更加怀疑和认定,一汽股份在这五年内实际上并未就解决同业竞争开展任何工作及采取任何措施。

  “公司内部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在这份空洞的回复中,被再次强调为一汽股份违约的重要理由。事实上,这一发生在一年多前的内部管理层重大变化,不能免除一个大型央企的相关责任,不能以此对抗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及其投资者,更不能作为其变更承诺事项的合法依据!与之相反,按时履约应该是新任管理层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任务。明曜投资特聘法律顾问瑛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晨律师指出:一汽股份于2012年2月14日公告的《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明确作出该承诺,为其自身设定民事责任,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该承诺一经作出即对投资者产生效力,6月4日公告的变更承诺期限议案已构成对广大中小股东的单方面违约。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及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公告的销量数据,在2012年完成收购一汽轿车53.03%和一汽夏利47.73%股权以后,一汽股份轿车业务中上市公司体系(含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和天津一汽丰田)2012年至2015年的销量复合增速为-2%;而非上市公司体系(含一汽大众和四川一汽丰田)同期的销量复合增速为9%,明显好于上市公司体系。另一个角度,2012至2015年上市公司体系的天津一汽丰田的销量复合增速不足1%,而非上市公司体系的四川一汽丰田同期的销量复合增速则高达47%。再分析上市公司体系和非上市公司体系2015年销量的绝对水平,上市公司体系包含的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的销量分别为235,925和64,868辆,一汽夏利持股30%的天津一汽丰田销量为464,808辆;而同期非上市公司体系中一汽大众销量高达1,650,197辆,四川一汽丰田销量为145,268辆。由此可得,就汽车销量水平而言,一汽股份非上市公司体系是上市公司体系的2.35倍。一汽股份非上市公司体系的汽车销量远高于上市公司体系,且保持稳步增长,而同期上市公司体系的汽车销量则是连年下滑,一汽轿车与一汽夏利业绩持续恶化。显然,一汽股份内部的同业竞争,已经给一汽轿车、一汽夏利造成了实际且严重的损失。

  一汽轿车董事会虽然明确了一汽股份在审议《关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公告》时需要回避表决,但由于该项议案对一汽轿车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明曜投资在合并一汽轿车 3%以上股份投资者提交给一汽轿车董事会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中提出,此议案应该作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同时,一汽轿车董事会应当对一汽股份变更承诺履行期限而给一汽轿车造成的损失向一汽股份提出赔偿要求。

  二、一汽轿车董事会无视明曜投资依法提出的临时议案,更是公然违反一汽轿车《章程》和《公司法》的明确规定,是对投资者股东权利的公然践踏。

  针对一汽股份经一汽轿车董事会同意向股东会提交的《关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明曜投资根据《公司法》和一汽轿车《章程》的规定,联合合并持股超过 3%比例的股东,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下午向一汽轿车董事会提交了三项临时议案,并在吉林省证监局相关领导的协调下,获得一汽轿车董事会委派人员签收。同时,有关临时议案也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提交一汽轿车董事会。

  但是,相比对待深交所的关注函,一汽轿车董事会对此临时议案更是无视,在《公司法》和一汽轿车《章程》规定的期限内,既不予回复,也不予公告,对此更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而是在 6 月 20 日下午 17:07 发布时间记载为 6 月21 日的《提示性公告》,这一公告并未将合法提出的临时议案列入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以该公告落款时间计算,距离明曜投资送达临时提案已经超过法定需要董事会公告的两天时间,在这一份无视中小股东权益的公告中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及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为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第一时间再次对一汽轿车发出关注函,要求一汽轿车董事会:

  1、确认是否收到临时提案;

  2、对提案人资格的审核过程及结论做出说明,并提交相关律师意见;

  3、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规则》的规定。

  我们在对一汽轿车董事会的所作所为感到遗憾之余,更感到气愤和无奈,但我们仍将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关注一汽轿车对于深交所第二封关注函的回复,也继续依法行使我们的股东权利,捍卫中国证券市场的秩序。

  在投资者合法权利和利益被上市公司无视之际,在证券市场诚信原则和规章制度受到破坏之际,我们再次呼吁所有一汽轿车的投资者,行动起来,在 6 月27 日的股东大会上投下代表你们自身权利和维护你们自身利益的一票。同时,我们恳请最新披露持股名单中的汇金公司、证金公司,以及公募基金、保险公司、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一起行动起来,维护我们作为机构投资者的职业道德和专业尊严。

  附件:

  明曜投资公开征集一汽轿车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权的公告

  重要提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00,以下简称“一汽轿车”或“公司”)股东深圳市明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征集人,就公司定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向公司广大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及声明

  深圳市明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曜投资)作为征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流通股【1,000,000】股,持股比例【0.0614%】(注:不包括客户委托资产)。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

  二、 征集人对201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在一汽轿车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征集人将对一汽轿车2016年6月4日发布的《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6月21日发布的《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中的第1、2、3、4、5、6、7、8、12项提案投出反对票,其中第12项提案为大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议的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我们坚决反对;对第9、10、11项提案,投出赞成票。

  三、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上市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4日、6月21日分别发布的公告:《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四、 征集方案

  1. 征集对象

  截止2016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征集时间

  开始时间:2016年6月21日

  截止时间:2016年6月23日14:00(正本材料送达截止时间,材料扫描件请提前送达)

  3. 征集程序

  公司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根据《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要求,请按本公告之附件逐项填写委托股份登记及表决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须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不愿提供或不能提供原件的请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确认的复印件),前述文件除股东账户卡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不愿提供或不能提供原件的请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复印件需委托人签字。

  征集对象请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快递至: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2306】

  收件人:【韩迪】

  邮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22289600】

  同时请将以上材料正本扫描件发送邮件至明曜投资公共邮箱:

  【service@vimchina.com.cn】

  注: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杨青松为明曜投资员工、本次征集投票权现场投票负责人

  征集人:深圳市明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6年6月2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杨青松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6年6月28日

  委托日期: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弃权 反对
1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5年度财务决算
4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7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 关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