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仓”涉及39家机构、3.62亿元 公私募基金投资前后“陷阱多”

来源:经济观察网 2019-03-11 15:19:33

摘要
315消费者维权日即将到来。和行业中零零总总的消费陷阱相比,金融领域的“消费者”更加特殊。根据招商银行(行情600036,诊股)和贝恩公司联合发布《2018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1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规模已超过100万人,全国个人总体持有的可投资资产规模达

  315消费者维权日即将到来。

  和行业中零零总总的消费陷阱相比,金融领域的“消费者”更加特殊。根据招商银行(行情600036,诊股)和贝恩公司联合发布《2018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1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规模已超过100万人,全国个人总体持有的可投资资产规模达到112万亿元人民币。

  然而在投资理财的过程中,一些公私募产品在销售产品期间片面和夸大宣传、承诺业绩等销售误导;买入产品后又遭遇“老鼠仓”或管理人失联……

  近期,北京法院就公开了一份“老鼠仓”内幕交易案裁决书。

  裁决书显示,北京一家某资产管理公司,其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李迪,负责管理“××分红”、“××万能”证券账户期间,违反规定,使用三个证券账户,买卖相同股票245只,累计趋同交易金额18亿余元,从中获利人民币2060万余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对被告人李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一百万元。

  根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从2007年原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老鼠仓”违法行为曝光至今,在审或已经处理的金融机构“老鼠仓”案件涉及了至少39家金融机构、62名金融从业人员,案件合计获利金额达3.62亿元。

  在上述39家金融机构中,公募基金24家,占比高达超60%,但如今“老鼠仓”已不再是公募基金的专利,券商资管、保险资管、银行资管等领域从业人员“老鼠仓”亦正不断被揭发……

  此外,在基金销售过程中,部分第三方销售机构存在夸大宣传、工作人员资质违规等问题,还有部分基金销售机构采取抽奖、奖励基金份额、送红包等方式违规销售基金。

  例如,常见的私募基金销售公募化,其在宣传上把私募产品推荐给不符合规定的人群,扩大宣传、虚假营销,并通过互联网等手段规避监管。

  仅2019年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就有多家基金销售公司因违规销售,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包括大泰金石基金、钱景基金、好买基金等。

  虽然宣传的手段多种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可喜的是,近期关于基金销售的监管进一步升级。

  不过,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应被我们所忽视,例如部分销售业务定义不清晰,非持牌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涉足基金销售业务的情形;部分类型销售机构特别是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发展不及预期,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销售牌照退出制度不完善,未能实现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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