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城创投政策大PK VC/PE争夺战硝烟再起
摘要 2019年新年伊始,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国各地扶持创投机构发展的措施频出,深圳、南京、济南、珠海等城市率先领跑推出新政,相当一部分是在政府一号文中着重进行强调,针对VC(风险投资)/PE(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争夺战”再次上演。尽管过去的2018年整个创投圈遭遇
2019年新年伊始,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国各地扶持创投机构发展的措施频出,深圳、南京、济南、珠海等城市率先领跑推出新政,相当一部分是在政府一号文中着重进行强调,针对VC(风险投资)/PE(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争夺战”再次上演。
尽管过去的2018年整个创投圈遭遇了很大的行业危机,募资难、投资难、退出难等问题凸显,但毫无疑问私募股权投资作为支持实体经济、促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最有效方式,与科技创新、人才资源结合最紧密的金融工具,是发展创新创业诸多支撑要素中极为关键的一环。
而包括北京、上海、广州、苏州、西安等地都在近年给出了吸引创投机构聚集,加快创投人才汇聚的各项优惠,证券时报记者梳理了十大城市近两年的扶持政策,从落户奖励、租购房补贴、人才引进、引导基金、政策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对比,发现除了简单粗暴的重金奖励外,各地在吸引和鼓励创投机构到当地注册投资方面都开始寻求自己的“特殊渠道”。但真正扶持行业发展和吸引机构聚集,还是在产业基础配套、税收政策和注册备案便捷等方面入手更为有效。
落户奖励政策优惠
就在本周,珠海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横琴新区进一步促进私募投资基金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的通知,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对私募投资基金拓宽扶持范围、提高扶持额度。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因毗邻澳门,又叠加了自贸区政策,横琴正逐步发展成为全国私募创投企业的重要聚集地,此次出台的《扶持办法》是针对辖区内私募基金扶持整合的一个专门性文件,方便企业申报和规范管理,除了对原有内容的修正和完善,加大了落户奖励支持力度以吸引大规模的基金入驻。
具体要求是,对于在横琴新区注册登记且已完成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其实际投资实体企业或项目的资金规模达到10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800万元专项扶持。
同样在1月,在落户奖励政策方面放出大招的还有济南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VC/PE机构也在扶持对象之列。根据文件,无论是以公司制形式设立还是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在符合不同实缴注册资本和实际募集资金的条件下,给予300万―2000万不等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深圳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从2019年1月6日开始执行,全年可以申请,在深圳新注册设立创业投资机构,按照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从2亿到10亿,给予500―2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对实收资本超过10亿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亿元增加10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此外,在深圳注册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总部,已获得一次性落户奖励的,其增资后累计实收资本达到高一级实收资本规模的,补足奖励差额部分。
记者采访的多家创投机构负责人表示,重金落户奖励对于机构是好事,但不会为了拿奖励而搬迁总部,已经落户的等奖项申请也落实缓慢,需要有审批认证的流程,奖励的主要还是大机构,很多小机构难以达标,对于靠钱生钱的私募机构而言,奖励显然不是最为看重的,更多的是要看是否有投资相关的产业配套基础、税收优惠等。
“真金白银”补贴
租购房
除落户奖励以外,“真金白银”的抛出还有房屋补贴,尤其是一线城市的扶持力度更为明显。深圳市的最新规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每年4月和9月分两次申请,购房在深圳市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机构,首次购置本部自用办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经营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10年内不得对外租售。租房,需要在深圳注册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其本部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经营用房)的,注册后5年内给予租房补贴,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从15%-30%不等,按年减少比例。
济南也摆出了姿态,对符合规定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按照建房核算成本或购房合同价格的1.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额最高200万元。
西安在加快发展硬科技、发展创新创业方面也是下了大力气,在2018年9月发布了《关于支持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聚集创投机构和创投人才的若干意见》。对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在自创区落户并租用办公用房的,按每人20平方米的标准,前3年给予全额房租补贴,后2年给予50%的房租补贴;对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在自创区落户并购买办公用房的,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每家机构累计最高补贴500万元。
人才引进放大招
部分城市在这波争夺VC/PE机构的热潮中,选择了“以人为本”的路线,用人才引进的奖励和落户政策,吸引创投机构到当地注册和投资。
颇为轰动的是2018年3月北京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给予创业团队和投资人重大优惠:3年累计获得7000万元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申请落户;而优秀的天使和创投基金高管可直接落户,堪称是北京近十年最宽松的落户政策。
而在广州为了引进人才,2018年10月,广州市金融局印发《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修订)》,根据文件,“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包括股权投资人才,奖励办法如下:对现有的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给予获评当年补贴1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而对于行业领军人才安家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此外,广州对风投创投机构的优惠待遇还有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有VC机构负责人表示,尽管广州的奖励金额不算大,但是释放出了十分积极的信号。政策的出台,对创投机构到广州落户也有较大的吸引力。
引导基金撬动资源
资本寒冬中,政府引导基金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在各地的创投政策当中,均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
前述深圳最新政策中指出,要建立早、中期创投和重大产业项目让利机制,让深圳市政府政策性引导基金参股或合伙的子基金,在投资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符合深圳产业发展战略、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项目获利退出时,在引导基金投资收益部分中给予适当甚至全部投资让利。
而最新发布的南京2019年度市委一号文《关于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要充分发挥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作用,与企业资金、社会资本等合作成立天使基金,可先行出资,为基金管理机构募资提供增信支持。
同时,文件还指出,探索南京市产业基金、科技创新基金与孵化器共同设立创业孵化基金,完善“孵化+创投”的运营模式。对在孵期间被认定为瞪羚等企业的,对其孵化载体奖励20万、30万不等,对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按绩效最高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2018年,北京设立规模为300亿元的科技创新母基金,专注布局硬科技和创新早期。在北京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该母基金再次被提及。根据北京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发挥科技创新母基金作用,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贷联动等创新举措,培育更多早投、长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耐心资本,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资金支持机制。
苏州也在去年11月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其措施当中就包括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多渠道募集创业投资资金,创新政府出资引导基金管理模式。
去年10月,成都市政府发布《成都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双创”升级版的若干政策措施》。当中明确提出,建立规模10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进行创业首期投资。
有VC机构负责人直言,过去的2018年,国内诸多创投机构遭遇募资难困境。在当前诸多募资渠道仍没有打开的迹象的情况下,政府出资设立引导基金,吸引创投机构到当地投资成为诸多城市当下的“良策”。
其中,政府引导基金的让渡机制备受关注。在悦享资本副总裁何瑛看来,深圳的新措施无疑力度最大。她表示,新措施所规定的让渡力度比以往更大,而且子基金投资于本辖区注册登记企业的资金占引导基金出资额的倍数方面实行更加灵活的规定,也是第一次明确提出,此举对于全国政府引导基金的实践有借鉴意义。
投资退出奖励丰厚
吸引创投机构到当地落户,各地的“如意算盘”自然是让区域内企业受益。因此,在投资和退出奖励上,多个城市也是直接放出“巨额奖励”的大招。
例如珠海横琴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私募基金,投资横琴新区内符合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或将所投资的、符合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迁入横琴新区的,每投资1家横琴新区内的企业或迁入1家企业到横琴新区,按照其首次投资额的5%给予专项扶持。私募基金每投资1家企业的专项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单个私募基金投资多家横琴新区内的企业或将所投资的多家企业迁入横琴新区的,累计专项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科创板无疑是2019年国内资本市场最关注的热点话题,如果区域内所在企业能够登陆科创板,对于其所在城市自然有极大的影响力提升作用。继安徽省提出200万的奖励后,南京在今年年初的市委一号文中直接提出,充分利用上海科创板,打造瞪羚企业等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对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资助。
不久后,济南对该奖励进行了“加码”。对于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济南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境外上市、新三板乃至区域股权交易所挂牌,均可获得奖励。其中,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挂牌的企业,一次性补助600万元。
成都则提出实施“科创贴”,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创业板成功上市的科技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500万的补贴,企业发债融资给予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等措施。
祭出特殊“杀手锏”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城市开始探索自己的“特殊路线”,试图从其他城市想不到或者做不到的“区域”进行突破,试图吸引创投机构的目光。
例如深圳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机制,进一步放宽新设立创业投资机构的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允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30%。深圳市君创资本相关负责人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关于国有创投机构员工持股比例的规定能够极大地调动创投机构的热情,从制度层面保证了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参与积极性。
另外,深圳还特别提到要探索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也称“S基金”),并且支持有条件的区域股权交易中心、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依法依规打造创投项目转让交易平台。
西安则走起“活动”路线。根据其最新政策显示,西安鼓励各类机构在自创区举办全球或国内有影响力的金融品牌活动,对举办经自创区备案的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创投高端论坛、金融专业会议等活动的,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活动组织方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上海则在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环节寻求突破。去年7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当中提及,要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包括鼓励本市政策性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积极开发促进创业扩大就业的专项金融服务产品。完善利息补贴办法,根据贷款的不同种类实施差异性的贴息支持。强化创业担保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担保资金持续补充机制和代位清偿资金核销机制。
由于创业投资具有长周期、高收益、高风险等特点,因此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也成为部分城市的“杀手锏”。早在2014年上海颁发的《关于加快上海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早期创投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在之后的2016年2月1日,《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同时引起了业内对“骗补”的大讨论,不过该办法已经于去年失效。
南京在最新的政策中明确提出,对支持小微企业创新、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自然人,给予在宁投资额5%,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成都的风险补偿机制则主要面对创投机构“喜爱”的科技型企业。在其去年的新政中明确提出,实施“科创贷”解决首贷,建立规模50亿元的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给予科技型企业最高1000万元首次贷款。
成都还“利用”自己地处西部的优势,祭出“税收优惠”的大礼包。根据前述政策,其提出要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