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信托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来源:金融时报 2016-09-08 08:17:43

摘要
绿色金融:信托应有的责任与担当“国家已把绿色发展写入‘十三五’规划,将其作为国家战略,并推动G20峰会在发展绿色金融议题上形成广泛共识,绿色金融已经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新风潮。”在谈到日前召开的G20峰会上,绿色金融首次列为重要议题之一时,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说。那么,绿色金融,信

绿色金融:信托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国家已把绿色发展写入‘十三五’规划,将其作为国家战略,并推动G20峰会在发展绿色金融议题上形成广泛共识,绿色金融已经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新风潮。”在谈到日前召开的G20峰会上,绿色金融首次列为重要议题之一时,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说。

那么,绿色金融,信托的价值能否发挥?答案是肯定的。其一,信托制度历经百年,其与生俱来的创新基因以及制度优势在繁荣我国金融市场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其二,信托公司开拓绿色信托市场,既能满足社会资本的投资理财需求,又能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业务模式,可以为信托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不难发现,伴随着国家产业结构升级调整以及可持续发展,信托公司已开始将眼光投向空间巨大的绿色产业。

信托公司主动对接绿色产业

2015年9月17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舒国增在北京宣布,中美双方企业将共同投资设立中美建筑节能基金,投资中国的建筑节能项目,中航信托是该基金参与企业名单中的唯一一家信托公司。2016年6月,该基金支持的首批项目签署投资意向书,包括与镇江市人民政府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发起设立绿色发展产业基金等意向书,首期规模200亿元。

而中航信托也是68家信托公司中首次系统地提出绿色信托概念的公司,其在2015年年报中单辟一章谈及绿色信托发展战略。“金融企业,尤其是信托机构,是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枢纽,在支持全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既责无旁贷,又大有可为。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配置枢纽作用,大力发展绿色信托业务,引导、撬动社会资金向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率领域流动和集聚。”中航信托董事长姚江涛告诉本报记者。

事实证明,在近两年的绿色金融探索中,中航信托在创新转型基础上,重点在节能减排等环境保护方面设计产品,将资源往环保领域倾向性配置。2015年合计成立绿色环保信托项目6个,累计发行规模为24.1亿元,占2015年底存续信托规模的0.72%。此外,中航信托还陆续与 华平 中国、协和新能源、高新技术供应商北京蓝景圣诺尔等企业展开广泛的业务合作。

除了中航信托,行业“大哥”中信信托也有尝试。今年6月,中信信托推出“中信·六盘水钟山区城投”项目,用于支持六盘水市城区内道路的建设和当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中信信托还与山东省潍坊地区合作,推出“中信·民生青州宏利水务”、“中信·民生潍坊东兴建设”和“中信·民生高新东方国资”等多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农业、环保、水利。中信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不仅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而且也是中信信托在支持地方绿色经济方面做出的有益尝试。

发挥制度优势 实现信托社会责任

日前,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在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强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在姚江涛看来,信托既然是一种社会资源配置工具,就要努力将资源配置到产生社会效应更高的领域去。信托公司以信托为工具,发展绿色信托正是“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积极实践。

邢成说:“绿色信托是以信托法律关系为制度安排,以信托机构为载体,以绿色金融理念为指导,以新能源、循环经济等实体经济为依托,以信托资金为主要手段,服务于绿色产业的信托投融资行为。”

信托所特有的债权、股权、夹层等多元化的产品结构优势及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融资能力,使之具有高效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特点,是链接金融与实体,构建完整生态圈的最优路径。

姚江涛告诉记者,目前开展绿色信托主要模式有两个,一是通过市场化手段以及信托特有属性,履行受托责任,影响交易对手实施节能减排、低碳转型,帮助其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通过向优秀的交易对手学习,优化自身绿色发展的实践措施,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举例来看,中航信托与协合新能源集团共同发行5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基金,共同推动光伏、风电项目的建设。该基金计划2016年投资风力及太阳能发电项目300MW,与燃煤的火电相比,上述风力及太阳能发电厂年可节约标煤14.3万吨,节约用水156.6万吨。

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包括姚江涛在内的多位信托业内人士表示,伴随着国家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可持续发展成为重点,绿色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邢成认为,绿色发展需要巨大的金融资源投入,信托业大有可为,但是在实际展业过程中也面临种种困难。首先,绿色信托发展还缺乏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其次,绿色信托的转型升级还缺乏内外部激励和监督;再次,监管部门对于绿色信托发展战略安排和政策配套相对滞后;最后,信托公司发展绿色信托的战略规划和进展程度比较缓慢,各公司参差不齐。因此,在推动行业转型发展过程中,信托公司要在绿色信托领域积极创新、勇于实践,同时需要尽快形成配套的政策、制度体系,为绿色信托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此外,姚江涛还认为,信托公司还应在公司治理层面发展绿色信托,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方面,通过严格的风控措施保障信托存量资产的健康存续,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开辟新业务为增量资产注入增长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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