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银行理财全方位挑战 差异化竞争或成信托出路
摘要 在统一监管的资管大时代,信托业面临的挑战愈来愈多。10月19日下发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令不少信托业人士感受到压力。业内的一致观点是,当银行理财业务获得独立法人资格运作后,从资产端到资金端,信托业面对的竞争将是全方位的,发力主动管理、进行差异化竞争
在统一监管的资管大时代,信托业面临的挑战愈来愈多。10月19日下发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令不少信托业人士感受到压力。业内的一致观点是,当银行理财业务获得独立法人资格运作后,从资产端到资金端,信托业面对的竞争将是全方位的,发力主动管理、进行差异化竞争迫在眉睫。
银行理财子公司经营范围与信托高度重合
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主营业务不包括资管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随后的理财新规进一步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
不完全统计显示,目前市场上包括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宁波银行、民生银行等在内的10余家银行均已公告设立理财子公司。虽然国有四大行尚未有相关信息透露,但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是大势所趋,未来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数量将越来越多。”
“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出现,相当于信托牌照冻结时代的结束,信托公司未来面对的竞争将更加惨烈。”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直言。
在邢成看来,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牌照更像是升级版的信托牌照,其经营范围与信托当前的展业范围高度重合,部分业务甚至是信托公司无法涉及的。“从股东背景、业务协同能力、产品销售渠道、投资门槛等方面看,与出身于商业银行旗下的理财子公司竞争,信托公司将落于下风。”他说。
通道业务首当其冲受影响
伴随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出现,首先受到冲击和影响的就是银信合作业务。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认为,银行理财子公司获得独立法人资格运作后,银信合作的通道业务需求将会大幅萎缩。
“这些年银信合作业务增长较快,其中银信通道业务的占比较高,存在一定风险隐患。”某信托公司高管对记者表示,“因此监管层对于通道业务的开展一直持相对谨慎的态度。”
正因为如此,2017年末出台的《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已经开始对银信合作开始规范。今年4月发布的资管新规,更是对银信合作进行了严格限制。
监管政策已经显效。信托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被认为是通道业务代名词的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下降明显,从一季度的15.14万亿元下降到二季度的14.3万亿元,规模减少了8414亿元;其规模占比为58.93%,比一季度下降了0.19个百分点。
中诚信托战略研究部负责人和晋予认为,银行理财子公司对信托业的影响涵盖了资产端和资金端。“未来银行理财子公司在融资市场上将和信托公司直接竞争,子公司有望利用股东优势,优先获得那些优质资产和交易对手,从而影响信托的资产端供给。”他说。
不仅如此,银行理财子公司在资金端也能领先信托一步。“银行理财资金会更倾向于通过自己的子公司进行投资运作。在产品销售方面,银行渠道也将侧重销售理财子公司创设的产品。”和晋予说。
差异化竞争是发力方向
“《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让信托业面临的竞争更加白热化,资管市场正在发生巨变,信托业要有清醒的认识与判断。”邢成提醒道。
多位信托业内人士表示,面对日渐激烈的竞争,信托的应对之策只有一条,那便是提升自身的专业性、增强自主管理能力,和其他资管机构进行差异化竞争。
在和晋予看来,虽然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优势相当明显,但信托综合性投融资的灵活优势仍存。他认为,未来在资产证券化业务领域、服务信托业务,以及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相关本源业务领域,信托均有较大发展空间。“前提是信托公司必须先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晋予说。
也有信托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析认为,信托业务将来要取得立足之地,必须依靠“独特的资产端理解能力”和“差异化的竞争优势”。这也意味着,未来银信合作方向或是更高层次的合作,信托需要凭借自身对资产端的价值判断,提供能创造更多价值的业务,而非简单的通道服务。
而诸如养老金融、面向高净值人群的特色产品也因此承担着更多的探路功能。比如,当前金融+养老的模式在银行、保险企业中已较为普及,但信托业整体参与养老金融业务的并不多。目前已开展养老信托业务的安信信托人士透露,养老信托不仅为信托开拓主动管理、转型发展探路,而且在获取长久期资金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