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来了!10月起2万元以下收入税负降50%以上
摘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新的税率表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由此一来,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税负都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新的税率表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由此一来,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税负都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
在即将迎来国庆长假的同时,众多纳税人也将享受到减税红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新的税率表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
这将给纳税人带来多少优惠?税后收入有何变化?哪一类收入群体减税比例更大?
多位财税专家对此表示,按5000元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低税率的适用范围大幅度扩大
9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
通知明确,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 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
按照过渡期执行的新税率表,实行3%到45%七档税率,以月薪计算,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适用3%税率,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适用10%税率,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适用20%税率,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适用25%税率,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适用30%税率,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适用35%税率,超过8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税率。
据测算,在10月1日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实施新的扣除额和新的税率表之后,纳税人将享受到不同程度的减税。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认为,除了提高“起征点”,扩大三档低税率级距的减税作用也十分重要。新个税法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比如,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适用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由1500元提至3000元。
她指出,这意味着低税率的适用范围大幅度扩大,比如,以前适用10%税率的收入,现在有可能适用3%了。这对中低收入群体来说减税效果明显,纳税人应该重点关注。
下月起月入2万元以下税负降50%以上
据测算,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两万元的人群减税比例约50%,两万元以下的人群减税比例高于50%。
比如,2万元月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后),在9月份发的工资交税3120元,10月份发的交税1590元,减税1530元。
1万元月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后),在9月份发的工资交税745元,10月份交税290元,减税比例超过60%。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给中低收入者减税是个税法修改的主导思想之一。就减税而言,本次税改是多措并举,并不局限于上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与以往单纯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不同,本次税改提出专项附加扣除、调整适用较低税率的级距等措施,都是在为中低收入者降税减负。就综合所得税率来看,此次修改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对应的这部分人会享受到较大的减税福利。
张斌强调,决定提前3个月,把能实现的税改措施提前一步施行,是为了让老百姓尽快享受到减税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