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人沸腾!国务院传来大利好!
摘要 9月6日国务院传来大消息,亿万人沸腾了!总理李克强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决定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部署打造“双创”升级版,增强带动就业能力、科技创新力和产业发展活力;通过《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此次国常会确定几大利好
9月6日国务院传来大消息,亿万人沸腾了!
总理李克强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决定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部署打造“双创”升级版,增强带动就业能力、科技创新力和产业发展活力;通过《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
此次国常会确定几大利好:
利好1:关于社保税管: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利好2:关于创投基金税负: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利好3:关于新三板投资: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
利好4:关于个税减负: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
利好一: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个税法,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并明确设立抵扣机制,让很多人着实高兴了一番。
本想着手里的钱袋子终于能鼓一些了,但近来网上却盛传,社保缴费新规将导致费额提高,与个税减少的部分相抵消后,有一些人拿到手的工资会不升反降。
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在明年新的社保征管制度实施后,有一些过往社保少缴漏缴的企业或将面临一次性的大额社保补缴,从而在中短期内对公司的业绩造成影响。
当“社保转税”并可能被严格征收后,有观点认为,按照社保全部严格征收,估算多缴的两万亿元等同于民营企业一年的全额利润。还有观点认为,若严格征收社保,上市公司盈利影响可能颇为显著,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创企业。
国泰君安报告称,社保征收改制虽然对于补充社保资金缺口,改善居民福利具有长远意义,但征管力度的短期显著提升,预计将显著提高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冲击企业利润,对居民当期收入带来负面影响。
国泰君安称,在征管体制改革后,企业与个人将补缴共计近2万亿元。若企业与个人按照当前费率共同承担,将影响企业利润总额13.4%,短期增加企业运营压力。若完全由个人负担,将进一步压低当前居民消费,累计对GDP带来1.5个百分点的冲击。
国泰君安分析师的建议如下:
而近日,江苏一家企业被责成补缴十年社保费约200万元,引发多方关注。
此前,我国各地社保费的征收机构并不一致,有些是由税务部门来征收,有些则是由社保部门来征收,这为企业欠缴、少缴提供了“方便”。未来由税务部门接受社保费用征收,企业将会失去在两个部门给职工申报不同工资的“操作空间”。
不少企业开始担心在强大的税务部门征管下,会被要求追缴以往欠费。
真的会有如此大的动作吗?有地方税务人士透露,目前税务部门与人社部门强调稳定为主,并没有谈论强化征管。实际上从明年开始,像社保缴费登记、变更信息、人数等仍由人社部门负责,税务部门只负责社保费的申报和征收,对社保费的稽查暂未确定。因此社会上担心明年开始征管大幅加强并没有道理。
当然,随着社保缴费新规的实行,通过税务部门征收之后征缴的强制性会更强,将能够有效避免欠缴、逃缴等行为。
比如,近期黑龙江省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就已经发文表示,从8月1日起,组织全省基层单位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整治行动,要将劳务派遣公司、物业保安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用工较多企业列入重点,依法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应参未参、应缴未缴行为。
利好二:保持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
确保总体税负不增不溯及既往
上周,创投圈因为税率问题引发大讨论,8月30日,据多家媒体报道,各地方政府过去普遍实行的对有限合伙制基金征20%所得税的政策,在国税总局稽查局的检查工作中被认定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应当纠正。
更严重的是,基金过去历年的税收也需按新标准追缴。一些过去几年业绩较好、退出金额较大的基金,需要补缴的税收可达数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股权投资属于长期投资,周期短则四五年,长则七八年,而长期资本利得不能等同于经常性经营收入,把有限合伙制基金等同于个体工商户按照35%来征税存在严重不合理性。
与此同时,创投基金往往投资多个项目,有赚有赔,不应该在单个项目退出时就向创投机构征税。“不应该只看到知名机构一个或几个项目的高回报,却没看到其他大批项目的失败。这样不公平。”
6日,总理给出说法:“决定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广大群众的呼声得到了积极的回应。
国常会明确: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此次会议明确创投税率将保持原有的优惠力度,且确定了不追溯以往、总体税负不增,相当于给了创投业一颗定心丸。
利好三: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免征个税!
另外,国务院常务会议确认,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
利好四:降个税为群众减负,增强消费能力
会议指出,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我国前所未有的重大税制改革。要在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
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还将动态调整。
以下为本次国常会新闻稿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