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券商股权质押业务“踩雷”引诉讼
摘要 目前被告蒋九明已筹备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本报记者吕江涛曾经,股权质押业务给券商带来业绩大幅增长。但由于A股市场上市公司“黑天鹅”频现,导致部分个股股价跌破股权质押的预警线或平仓线,也使得一些券商陷入被动。今年以来,因为股权质押纠纷而采取场内违约处置、财产保全甚至是对簿公堂的案例开始增多。
目前被告蒋九明已筹备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本报记者 吕江涛
曾经,股权质押业务给券商带来业绩大幅增长。但由于A股市场上市公司“黑天鹅”频现,导致部分个股股价跌破股权质押的预警线或平仓线,也使得一些券商陷入被动。今年以来,因为股权质押纠纷而采取场内违约处置、财产保全甚至是对簿公堂的案例开始增多。
昨日,华安证券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顺威股份股东蒋九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公司融资本金8.35亿元,支付利息599.07万元以及相应的违约金等。
从今年1月19日华安证券将蒋九明告上法庭,到收到民事判决书,历时近7个月。但这还不意味着华安证券的“讨债”之路将要走到终点。因为昨日顺威股份也发布公告称,目前持股5%以上股东蒋九明已在筹备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源于股票质押式回购
涉诉金额9.25亿元
华安证券公告显示,2016年8月5日,公司作为“华安理财安兴2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安兴23号”)的管理人,代表“安兴23号”与蒋九明签订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蒋九明以1.53亿股顺威股份股票向公司(代表“安兴23号”)质押融资人民币8.35亿元。约定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8月5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8月3日,回购年利率5.87%。
根据该回购协议,蒋九明应按季支付利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蒋九明应在结息日次日支付当期利息,在到期日支付最后一期利息。逾期将视为违约,同时也约定了违约责任。回购协议还约定若发生争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公司所在地管辖法院以诉讼解决。
截至2017年6月20日,蒋九明向华安证券(代表“安兴23号”)共计支付利息4343.23万元,之后未再支付利息。2017年8月3日,华安证券根据回购协议约定和委托人指令,要求蒋九明到期购回上述融资本金及支付利息,但蒋九明未按约履行购回义务。
2018年1月19日,华安证券作为管理人代表“安兴23号”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蒋九明违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24日出具“(2018)皖民初8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受理该案件。
华安证券提出的诉讼请求共4条,包括:请求判令被告蒋九明向原告清偿融资本金人民币8.35亿元;请求判令被告蒋九明向原告支付期内利息人民币599.06万元,延期利息人民币2042.28万元,违约金人民币6307.43万元,合计人民币8948.77万元;请求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蒋九明质押给原告的1.53亿股顺威股份股票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质押股票所得价款和127.5万元现金分红在本诉状1、2、4项诉讼请求所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人民币100万元、差旅费由被告承担。其中,第 1、2项请求与第4项请求中律师费金额相加为人民币9.25亿元。
华安证券胜诉
蒋九明已筹备上诉
昨日,华安证券公告称,近日,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皖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蒋九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公司融资本金8.35亿元,支付利息599.06万元以及相应的违约金;蒋九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公司律师代理费100万元;公司就本判决第1、2项所确定的债权,对蒋九明质押的1.53亿股顺威股份股票、127.5万元现金红利、以及后续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送股、转增股份和现金红利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此外,如果蒋九明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另外,案件受理费466.92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67.42万元,由华安证券承担14.39万元,蒋九明承担453.03万元。
从今年1月19日华安证券将蒋九明告上法庭,到收到民事判决书,历时近7个月。但这还不意味着华安证券的“讨债”之路将要走到终点。
昨日,顺威股份发布公告称,目前,蒋九明已在筹备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因股权质押纠纷
今年以来券商诉讼不断
事实上,华安证券上述诉讼案只是券商涉及股权质押纠纷的一个缩影。股权质押业务虽未发生整体风险,但不时出现的“黑天鹅事件”让一些券商心惊肉跳。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股权质押风险还涉及多家券商。其中一起涉案本金达6.3亿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8月1日受理该诉讼;另有一起诉讼金额合计本金15.09亿元。
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由于近期A股市场延续震荡调整,且个股风险频出,股权质押的质权人也不免受到影响。如果市场行情有所回暖,很多处于平仓线下的个股,会解除平仓风险,对质押方、券商等各方都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