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私募将对标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来源:西安日报 2017-05-03 08:23:23

摘要
本报讯(记者刘宁)记者昨日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获悉,陕西辖区的诸多私募基金,正在监管单位的督导下于过渡期内提早动手,全方位对标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制度要求。即将于今年7月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因其“有效助力中小投资者,化解信息不对称劣势”的天然属性,受到私募界和投资界的高度关注。根据

本报讯 (记者 刘宁) 记者昨日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获悉,陕西辖区的诸多私募基金,正在监管单位的督导下于过渡期内提早动手,全方位对标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制度要求。

即将于今年7月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因其“有效助力中小投资者,化解信息不对称劣势”的天然属性,受到私募界和投资界的高度关注。

根据公开数据,目前陕西有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逾150家,现已展开私募业务的超过70家,管理基金产品150只左右,总管理规模250亿元以上。私募基金,已成陕西投资者尤其是高净值人群的重要投资平台之一。

针对陕西私募基金机构数量多、规模和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陕西证监局近期通过邮件、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向所辖私募传达了投资者保护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并收集整理私募基金典型案例编发投资者风险提示,警示私募基金依法合规经营,督促私募对标适当性管理制度开展全面自查,完善产品分级和投资者风险评估制度,细化风险揭示和适当性匹配流程。

“私募基金并非大众理财产品,具有高风险的特征,不保本、不保收益的特性,在投资合法的私募基金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要素。”陕西证监局工作人员对广大投资者提出建议:首先,应确认自己是符合法规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再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其次,购买前可通过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或询问机构注册地证监局,了解该私募的合法性;第三,必须仔细研读合同,注意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合同是否完整,切勿被各种“口头约定”所忽悠,导致最后维权无据;第四,应持续关注所投资私募基金运行情况,一旦发现管理人失联,基金财产被侵占、挪用,基金存在重大风险等情况,可及时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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