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非法私募基金给坑了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7-03-21 08:20:01

摘要
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非法集资、对付危机、违规宣传等风险事件频繁发生。截至3月上旬,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布的第12批失联私募机构名单显示,目前被纳入失联机构名单的私募公司数量已经达到98家。如何鉴别非法私募?怎样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北京网友小小晨:私募基金有哪些类型?如何界定非法集资?主持

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非法集资、对付危机、违规宣传等风险事件频繁发生。截至3月上旬,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布的第12批失联私募机构名单显示,目前被纳入失联机构名单的私募公司数量已经达到98家。如何鉴别非法私募?怎样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北京网友小小晨:私募基金有哪些类型?如何界定非法集资?

主持人:私募基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两个以上投资者募集资金,为获取财务回报开展投资活动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私募基金主要分为私募证券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其他类别私募基金四种。

私募基金的风险包括投资运作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市场波动和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等方面的道德风险等。投资者在投资私募基金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具体揭示所投基金可能涉及的风险即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投资者确认并签署所投基金的风险揭示书后,投资者应当已经充分了解并承担投资此私募基金可能带来的风险。

现实中,存在一些机构和人员以私募基金的名义非法集资犯罪,致使投资者上当受骗。在我国,“非法集资”犯罪在私募基金领域主要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两种。若某家机构或某些人员,存在公开宣传推介产品、承诺保底或保收益,也不要求购买产品者为合格投资者的,投资者就需要警惕。

此外,下列13类被禁止的行为均可能涉及非法集资,请投资者擦亮眼睛:1、非公平交易;2、利益输送;3、“老鼠仓”;4、承诺保本保收益;5、以承诺预期收益率等方式向投资者暗示保本保收益;6、不适当地宣传;7、不适当销售产品;8、误导欺诈客户的行为;9、商业贿赂;10、开展资金池业务;11、利用资金池借新还旧;12、采用“P2P”方式对外募集;13、采用众筹等方式对外募集资金。

上海网友秋天里:如何了解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主持人: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查询私募基金信息,中国基金业协会在官方网站搭建了私募基金分类公示平台,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信息对私募基金实行分类公示。通过平台,投资者可以了解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综合信息,尽可能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及投资中的盲目和冲动。一般来讲,登记、备案是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合法运营的最基本要求,没有在协会官方网站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带有很大风险隐患。

广东网友山海竹客:哪些人可以买卖私募基金?

主持人:根据有关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是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是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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