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27日宣布减免会费5000万元
摘要 2017年2月2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了协会2016年度工作总结,审议并表决了协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2016年度财务决算与2017年度财务预算、各专业委员会主席和联席主席人选名单及协会日常办事机构调整等事项。最为业内所关注的
2017年2月2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了协会2016年度工作总结,审议并表决了协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2016年度财务决算与2017年度财务预算、各专业委员会主席和联席主席人选名单及协会日常办事机构调整等事项。
最为业内所关注的是,会议提出,为响应国务院减税降负相关政策,坚决履行协会《会费收缴办法》设立的“科学规划、厉行节约、规范收缴、公开透明”的原则要求,坚持一切要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初衷,本着“收支基本平衡、降低行业负担、确保协会正常履责、保障财务安全边界”的原则。根据2017年行业发展情况、协会履职需要依据会员数量和结构的变化,理事会计划对2016年底之前加入协会的会员总体减免2017年度年会费5000万元。协会将通过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会员意见后形成具体减免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确定。鉴于《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即将发布,理事会希望相关会员机构将减免的会费用于购买外包服务,提高专业化运营能力,促进社会就业。
知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已经定下来了5000万元的减免总额,具体减免方案待理事会批准后,协会就将立刻开始调研听取大家意见,并制定具体会员单位实施方案。而具体方案再经理事会批准之后,予以实施。”
这一做法受到了业内的普遍欢迎。实际上,这已经是协会再次下调会费。去年12月3日,协会就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协会履职需要及会员数量和结构的变化,对会费收缴标准进行了调整。
回顾当时的政策,一是降低行业负担,部分会费标准有所下调。普通会员的入会费由10万元降低为2万元,观察会员的入会费由2万元降低为1万元,联席会员的会费下限由10万元下调至2万元。同时考虑到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行业的重要性日渐提升,基金销售机构的会费标准上限由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二是结合会员类型,具体细化了会费计算办法。对于普通会员,一般按营业收入的2‰缴纳。对于证券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兼营其他业务的普通会员,按基金业务收入2‰缴纳。对于从事股票、债券投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考虑到其营业收入往往包括自营投资,因此按基金管理业务收入的2‰缴纳,自营投资不纳入缴纳基数。对于从事股权投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考虑到其基金管理业务收入跨年度波动性较大,不易计算,根据行业意见按照实缴规模分区间计算;三是对个别会员会费的减免作出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符合国家扶贫政策规定、遭遇自然灾害和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缴费困难等情形的会员,协会可以对其缴纳会费进行减免。最后,《办法》特别明确,会费缴纳遵循孰低原则。
除此之外,今日会议上同时强调,协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按照证监会党委的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提出的“六稳六进”工作要求,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回归本质,行业机构回归本业,坚守资管底线,紧紧围绕投资者权益履职尽责。
会议认为,现代资产管理行业必须从改革开放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出发,恪守行业本质,发挥专业能力,在我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实实在在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为社会创造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资产管理机构应当严控风险,依法合规经营。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协会将继续推动资产管理行业更好地把握社会发展趋势,服务于改革开放大局。
会议表示,2017年协会将继续推动《基金法》精神落地,维护各类会员公平竞争权利,完善自律规则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REITs、ESG(环境、责任和治理)投资和养老金政策等制度研究,拓展行业发展空间,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完善从业人员管理,打造专业化特色行业服务。同时,将大力加强内部建设,提升组织运行绩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