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落幕风险系数未降反升 基金子公司梦碎
摘要 原标题:新政落幕风险系数未降反升基金子公司ABS或“梦碎”本报记者李维北京报道业内所瞩目的基金子公司新政终于落幕,而与之相关的行业转型预期也在进一步明晰。12月2日,证监会正式下发了《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下称《子公司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
原标题:新政落幕风险系数未降反升 基金子公司ABS或“梦碎”
本报记者李维北京报道
业内所瞩目的基金子公司新政终于落幕,而与之相关的行业转型预期也在进一步明晰。
12月2日,证监会正式下发了《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下称《子公司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下称《风控指标规定》),对基金子公司的各项业务边界进行最终敲定。
对于基金子公司的监管收紧,行业早有预期,由于通道业务和融资类项目已不被监管所鼓励,且考虑到此前《风控指标规定》讨论稿中的风险系数分配情况,不少基金子公司曾将更具标准化的ABS业务视为转型方向。
这一筹谋如今恐将面临改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根据《风控指标规定》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显示,ABS业务的风险占用较此前再一次调高至挂牌类4‰和未挂牌8‰。
更高的风险系数将给净资本、风险资本等指标造成更多的消耗,而规模预期的下降显然让不少基金子公司开始调整思路。
“风险系数数次递进后,不少基金子公司可能要重新思考新的转型方向了,至少在ABS这项业务上,转型不会那么顺利。”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高管坦言。
两次上调风险系数
基金子公司新政诸多条款的敲定,无疑对下一步行业的转型方向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事实上,在《风控指标规定》讨论稿阶段,ABS曾被视为新的转型方向,其原因在于讨论稿拟定该业务对风险资本的占用,较多的低于传统的非标融资类项目。
讨论稿阶段,ABS业务风险系数为未挂牌0.2%,而挂牌后仅为0.1%。
和部分一对多、非标类业务动辄1%以上的风险占用相比,ABS对净资本的消耗并不强——讨论稿规定,一对一、一对多专户的风险系数至少将达到0.8%-1%,而即便是附带义务豁免条款的通道业务,也高达0.15%。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彼时包括银河、博时等多家基金子公司均将ABS视为其业务转型的重要领域之一。
“ABS当时被许多子公司视为一个重要方向,毕竟未来一段时间里,国内资本市场如同ABS一样的结构化融资需求是越来越多的。”在基金子公司净资本约束讨论阶段,一位接近博时基金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然而在向后来的征求意见稿过渡中,有关ABS业务的风险系数再一次遭到了调高,其中未挂牌与挂牌ABS业务分别提升至6‰和4‰,为前者的3倍和4倍。
而在最新的正式版中,未挂牌的ABS业务的风险系数再一次向上调整。即从此前的0.6%上调至0.8%,这一资本消耗水平已经与时常扮演通道角色的贷款、非标等债权类一对一资管计划相同。
“非标ABS的风险成本已经接近通道业务了,但就算是挂牌,也只能节省0.2%的风险规模,”前述基金公司负责人坦言,“其实子公司之前还有一类非标ABS,就是用普通的一对多对接资产、挂牌,然后再找评级公司给评级,但是这里(《风控指标规定》)的ABS指的是标准化的。”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大政策非标转标、打破刚性兑付的情况下,在非标项目和ABS两类业务上安排相同的风险系数,将难以对ABS业务形成鼓励机制。
“通道业务的规模大,成本低,对子公司来说是比较划算的,”灯卓投资董事姚剑锋参与通道业务嵌套设计后认为,“如果给予差不多的风险资本,其实相当于不鼓励子公司来做ABS了,避难就易本来就是理性选择。”
缘何梦碎
风险资本占用的数次调高,让基金子公司对ABS这一转型方向感到忐忑。
“风险资本两次修改都调高了,”上述基金子公司高管认为,“这可能和很多基子(基金子公司)公开表示要向ABS业务转型的表态被监管层注意有关,很多基子从最早的讨论稿猜监管层希望大家向标准化卖方业务转型,但这种揣度现在看是有问题的。”
无独有偶的是,不少在基金子公司ABS业务人士也有这种感受。
“这样的规定,相当于同一类业务,基金子公司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本金和风险占用,所以我们倾向于认为监管层有意识的在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同类业务上制造不平衡。”上海一家基金子公司ABS项目负责人称。
不过也有基金子公司人士认为,对于增资空间广阔、待清整的存量业务较小的基金子公司而言,仍然有挺进ABS业务的机会。
“如果基金子公司的股东有注资意愿,同时通道业务存量不是很大,是有条件扩宽ABS的业务的,但是必须按照0.4%的挂牌ABS来操作,比如对照1000万的净资本,最大的业务规模应该能有25亿元,”前述ABS项目负责人称,“假设承销费能达到0.3%-0.4%,每年1000万净资本能够实现的收入能够达到750万元到1000万元,若净资本放大到1个亿,年收入也能接近1个亿。”
事实上,必须按照0.4%的挂牌ABS操作项目也符合监管思路。“ABS中,未挂牌产品系数显著高于挂牌产品,不鼓励非挂牌产品的导向也十分清楚。”一位接近基金业协会人士指出。
此外,在资本金不足时,借用券商资管等资本占用更少的“通道”也成为基金子公司的一种选择。
“有的子公司其实是和券商签投顾协议的,相当于借券商的牌照来发ABS,试图节省资本占用,在净资本约束刚出来的时候,有的基金子公司已经开始留意这种机会了。”北京一家AMC系券商资管投资经理表示,“不过这种情况可复制性并不大,毕竟和券商相比,在ABS领域能做到专业的基子团队其实非常有限。”(编辑:李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