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平台“引流”信托产品 是咨询服务还是变相代销?
摘要 虽然信托收益近年频频领跑固收理财产品,但百万元起投、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门槛”令不少投资者望而却步。一些互联网平台则“瞄准”这一市场,为信托公司提供引流、营销宣传,返点奖励客户投资,甚至将私募产品金额拆分,或者简化信托购买流程销售。近期,银保监会信托部向各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函,对信
虽然信托收益近年频频领跑固收理财产品,但百万元起投、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门槛”令不少投资者望而却步。一些互联网平台则“瞄准”这一市场,为信托公司提供引流、营销宣传,返点奖励客户投资,甚至将私募产品金额拆分,或者简化信托购买流程销售。
近期,银保监会信托部向各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函,对信托公司通过第三方互联网机构违规引流至资金信托产品,进行了风险提示。
2015年开始,信托开始试水互联网渠道。在去杠杆的背景下,信托公司对于资金需求更为迫切,加上互联网成为最重要的查找信息的工具,因此只要互联网引流渠道敢接,部分信托机构就会放给这些渠道相应的产品。
调查:多个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仍在“引流”信托产品
记者18日登陆“红果树财富”看到,在售的35款信托产品中两年期的年化收益率高达9.5%左右。网页对信托产品用途、风控、融资方、担保人等仅有简单介绍和安全评分,但返现却用红色标注。记者以投资者的名义咨询时,理财经理称如果投资300万元最多可返现现金并赠送礼品。信德金服官网显示,百万元起投的可获红包,一款“JL-汇融163号大连中比贷款”,其年化收益率为9.8%,但项目详情只有简单的介绍,且管理人介绍一栏是空白。财乐港官网依然为信托产品做宣传推广,客服称仅仅能查询信托产品不销售。一家名为安得财富的平台,当记者咨询理财经理是否可以在网站上查找信托产品时,对方称因为“3·15”,信托公司前一段时间要求该平台对产品暂时做下架处理。
2018年,微信理财通曾线上展示华宝信托、光大兴陇信托等信托产品。记者18日登陆看到,目前理财通的高端专区只有券商私募FOF,已无信托产品。
目前多个第三方互联网机构的理财经理告诉记者,主要靠“返点”奖励拉动客户投资。“如果通过我们渠道买信托产品,一般都会有返点。”
当记者质疑互联网平台无资质代销信托产品时,上述理财师称,和信托公司合作方式只进行线上宣传推广,如果用户投资购买,再通过线下实现资金操作,如此便可绕过规定。
上述理财经理还称,他们曾给多种产品做过引流,包括公募基金、银行、P2P平台。公募基金、银行产品相对来说收益率较低,P2P平台产品逾期率较高,且每个月都有平台退出,而近两年信托产品收益率持续攀升,且政信类信托产品多数有政府机构兜底,所以无论是用户还是渠道分销商都比较倾向对接信托类产品。
监管部门:渠道引流属于违规行为
引流算不算代销?业内人士分析,“引流”采用网页跳转等方式,其“创造性”体现在对“代理销售”的改造,销售按照环节大致分为“展示”“磋商”“立约”三个阶段,“引流”体现的是互联网获客价值并通过其展示出来,再通过线下购买完成信托销售计划,资金虽然最终进入信托公司指定的账户,但作为第三方互联网机构,仍然起到了促进销售的作用。“过去监管并未明确该种做法是否属于代销或推介,而将‘引流’界定为变相提供代销服务,冲击大型互联网平台以流量助销量的做法。”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李万赋指出,第三方互联网机构引流信托产品,除了无代销牌照外,还有一定的风险隐患。首先,是引流机构本身的资质问题,监管条文明确规定,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以提供咨询、顾问、居间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介信托计划;其次,信托本身是一种私募产品,合格投资人门槛较高,一些第三方机构为了吸引用户,将私募产品金额拆分,或者简化信托购买流程(不录制视频),间接导致投资人买到的产品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此外,“有一些平台借信托公司的名义进行线上诈骗,一些中小代销机构审核不过关甚至参与其中,或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2018年8月,北京银保监局、上海银保监局、浙江银保监局等属地银保监局先后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将客户直接“引流”至信托产品等违规销售行为。
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近日再次向各地银保监局下发《关于信托公司通过第三方互联网机构违规引流资金信托产品风险提示的函》,进一步严肃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