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直面转型“大考”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19-02-01 11:19:44

摘要
导读:今年是我国信托业恢复发展40周年,信托业随改革开放而强,历经数次整顿后已经发展成为第二大金融子行业。40年来,我国的信托公司发挥了联通资金、资本、实业三大领域的制度优势。今年是我国信托业恢复发展40周年,信托业随改革开放而强,历经数次整顿后已经发展成为第二大金融子行业。40年来,我国的信托公司

  导读:今年是我国信托业恢复发展40周年,信托业随改革开放而强,历经数次整顿后已经发展成为第二大金融子行业。40年来,我国的信托公司发挥了联通资金、资本、实业三大领域的制度优势。

  今年是我国信托业恢复发展40周年,信托业随改革开放而强,历经数次整顿后已经发展成为第二大金融子行业。40年来,我国的信托公司发挥了联通资金、资本、实业三大领域的制度优势,提高了金融体系运行效率,支持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平缓了经济调整周期性波动,成为了国内多层次多元化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存在业务专属性不强、功能定位较为模糊、综合竞争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亟待解决。

  从目前信托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数据来看,60多家信托公司收入和利润指标整体略有回调,收入结构出现调整,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行业依然呈现严重分化的竞争格局。

  数据显示,2018年,信托行业的业绩开始全面回调,行业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纷纷呈现负增长态势,近六成信托公司净利下滑。在宏观经济增速稳中有降、资本市场波动加大,信托业去通道、压规模、告别粗放增长阶段的背景下,信托公司正面临较大的盈利增长压力。

  证券公司一样,信托公司“头部效应”日益明显。从目前公开的数据来看,各项排名位列头部的信托公司基本保持稳定,可见头部信托公司在适应外部环境变动方面能力更强。

  相比前几年,信托行业近年的增资潮有所放缓,2018年共有10家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从增资信托公司分布来看,大中型信托公司在2018年增资较为普遍。其中华润信托增资高达50亿,注册资本增加到110亿元。

  2018年是信托业的监管年

  为推动信托业健康发展,包括银保监在内的机构和组织在2018年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支持信托行业转型升级。

  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发布。作为大资管领域的纲领性文件,资管新规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对同类资管业务作出一致性规定,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对信托业而言,资管新规在非标投资、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净值化管理、统一杠杆水平等方面,都有较为深远的影响,为信托机构经营转型划定了规制框架。

  2018年8月7日,根据原银监会颁发的《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要求,在征求行业机构等方面意见基础上,经银保监批准,《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登记管理细则》(简称《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此举奠定了我国信托登记的制度基础。

  《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分期信托产品的登记要求,加大对分期发行产品的事前报告管理力度;明确了各登记流程及操作内容,进一步增强了信托登记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有助于监管部门及时把握信托业单体和行业整体的风险状况。而《细则》针对信托项目变更的条款,也将为信托项目的合理流转提供一定的条件。

  保监会信托监督管理部去年8月17日发布《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合法合规、投资实体经济事务的事务管理类信托,给了“通道业务”一定的展业空间。

  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制定的《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2018年9月19日正式发布。《指引》对信托产品净值化作出特别规定,要求信托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信托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指引》的发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明确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要求、促进信托公司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保障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来自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冲击

  中国信托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信托资产规模延续了下降趋势,且通道类业务规模持续下降是主因。

  2018年12月2日《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发布对信托公司的发展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初步统计,从实施到批复申请,截至目前,已经有26家商业银行公告拟成立银行理财子公司,这其中,包括5家国有大行、邮储银行、9家股份制银行、9家城商行和2家农商行。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且要求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预计理财子公司的净资本约能支持100倍左右的理财业务规模。

  《管理办法》显示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可直接投资股票;不再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仅要求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在销售渠道上“大放松”:既可以通过银行代销,还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除此之外,银行理财子公司可用自有资金购买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前提是不得超过其自有资金的20%,不得超过单只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不得投资于分级理财产品的劣后级份额。这意味着理财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大大拓宽,成了“信托+公募”的牌照,“线上+线下”的渠道。

  上述优势使得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产品相较于信托理财产品有了巨大的优势,但信托公司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张卫东认为,从需求端来看,目前信托业务结构比较多,包括房地产、平台、消费金融、民企等,这个市场有很大的需求,但是别的金融机构没办法满足,所以信托行业在这个市场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即使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在信托公司与银行的竞争中,是各具优势的。银行的优势在于它的强大的资金和网点众多。它的劣势第一是机制,除非银行有专门从事高风险客户的机制和人才。所以,我认为银行理财子公司本身只是一个形式的转换,真正成为信托公司的竞争对手还需要过程。”张卫东表示。

  家族信托业务值得期待

  “回归本源”已经讲了许多年,可喜的是,在2018年,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本源业务成为信托公司大力布局、加快发展的重要领域。家族信托方面,2018年监管部门出台《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了公益信托、家族信托不适用于资管新规,同时明确了家族信托的定义,支持家族信托业务发展,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推出了自己的家族信托品牌。

  据公开资料统计,在国内68家信托公司中,参与家族信托的机构数量由2013年的6家增加到2018年的34家,家族信托资产管理规模从2013年的十几亿到2018年的数百亿规模。预计到2020年,国内本土家族信托规模有望超过6000亿元。对于家族信托业务的门槛,各家信托公司大多定位在1000万-3000万元不等,中信信托标准化家族信托门槛为600万元,中融信托和上海信托标准化家族信托门槛为1000万元。

  我国超高净值客户绝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家,除了高净值客户个人的财富规划和传承以外,还有家族企业的传承、治理、投融资需求,以及家族事务管理需求。未来,随着法律法规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信托登记制度的配套推出以及客户的认识不断加深,家族信托将呈现从业人员专业化、服务内容丰富化的发展趋势。

  这些年来,整个信托业都在提“转型”“创新”,而且信托制度本身的灵活性也赋予了其与各类社会经济需求相结合,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实际转型的效果并不理想,现实完全成功的案例少之又少,由于“不接地气”等原因,许多信托公司设立所谓创新发展部门之后不久便不了了之,盈利渠道仍然回到旧有的模式中。

  2018年,受到严监管、去通道等因素影响,在到期清算规模增大以及新增信托规模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信托资产规模增速出现了有统计数据以来的首次负增长。据了解,信托行业的收益率在2018年出现大幅度上升,总体上涨超过1.5%,信托理财产品的销售甚至出现了“秒杀”“一票难求”的现象。而这种收益率的上升也反映了风险的拉高,因为更高的利息,意味着未来更大的还款压力。再加上信托公司信托风险项目显现较明显,诸如华信、凯迪、中弘、海航、乐视等大型企业均涉及了较多信托公司。2019年的新形势对信托公司转型升级的要求变得更加迫切,68家信托公司也将面临一次“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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