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拟自查投资信托计划信息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07-25 07:46:54

摘要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从接近监管层人士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监管,摸清风险底数,防范资金运用风险,银保监会近期开展《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报送信息自查补正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自查补正报送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信息,并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自查”“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从接近监管层人士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监管,摸清风险底数,防范资金运用风险,银保监会近期开展《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报送信息自查补正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自查补正报送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信息,并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

  “自查”“摸底”堵漏洞

  《通知》指出,此次自查的目的和依据是根据《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填报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集中登记系统有关信息的通知》等监管要求,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当向监管指定的信息登记平台报送信息。为确保各保险机构及相关机构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集中登记系统(简称“集中登记系统”)中报送信息的完整性及准确性,故开展此次报送信息自查补正工作。

  《通知》对自查的方式、范围、时间做出了详细的要求。各保险机构针对截至2018年6月30日持有并存续的信托计划,自查在集中登记系统中的产品要素信息及持有份额变动信息有无错报、漏报等情况,如需进行信息补正的,应与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登”)及时联系,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进行信息补正。如涉及有关信息需与信托公司配合开展补正的,保险机构应与信托公司充分沟通,共同制定整改计划,并协调信托公司开展信息补正工作。

  《通知》明确,各保险机构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自查补正工作,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错报和漏报的产品列表、原因说明和整改情况,以及保险机构和信托公司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根据要求,各保险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报送信息自查补正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质量;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切实堵住管理漏洞。

  建立数据监测长效机制

  一位险企人士透露,目前保险资管公司受托业务主要包括受托关联保险机构保险资金业务、非关联保险机构的保险资金业务、业外第三方非保险资金的业务。这就导致一些险企风险底数不清,个别公司将保险资金投向层层嵌套产品,放大杠杆,形成资金池,底层资产不清,具体投向模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指出,在合作过程中,一些中小型险企在不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情况下,自主决定投资品种和规模、开展实质性风险评估,并与受托方签署投资风险提示函和承诺函,声明承担委托投资项目的风险,形成事实上的“假委托”投资业务。

  对于险企委受托投资不规范问题,近期银保监会对4家险企开具监管函。无疑对目前部分投资激进的中小险企敲响警钟,而此次《通知》报送相关数据质量,也是确保这些投资风险可控。

  据了解,监管部门还将建立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数据质量监测的长效机制,组织对各相关机构数据报送和数据质量情况的检查,对未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的,将依据有关法规对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质询、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罚。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