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私募眼中的“欣泰电气造假案”
摘要 直接退市!与万福生科和绿大地的造假性质和程度相比,完全是小巫见大巫的欣泰电气,却出乎意料地遭遇了更为铁腕的处罚。从欣泰电气公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被认定的违法事实,仅限于上市前后通过外部借款冲减期末应收款,少计提坏账准备,以及未披露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6000多万资金。而万福生科为了符合上市标准
直接退市!与万福生科和绿大地的造假性质和程度相比,完全是小巫见大巫的欣泰电气,却出乎意料地遭遇了更为铁腕的处罚。
从欣泰电气公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被认定的违法事实,仅限于上市前后通过外部借款冲减期末应收款,少计提坏账准备,以及未披露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6000多万资金。
而万福生科为了符合上市标准,直接虚构收入以实现虚增利润,最终约90%的累计利润为造假,累计虚增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为9亿和2.1亿。证监会仅对公司罚款30万,且未触发退市标准。此前,同样是虚构数亿收入利润及虚增资产上市的绿大地也仅缴纳罚金60万。
巨大的反差凸显证监会对造假的空前严厉。
事实上,通过多年对IPO新股的业绩跟踪,笔者认为,IPO前后通过灰色甚至违法手段粉饰财务报表的上市公司并不罕见。上市后的业绩突然“变脸”,业绩与行业景气度明显背离等情况都是明证。
IPO企业造假屡禁不止,背后的深层原因何在?
首先,目前“新股不败”的发行制度,让拟上市公司根本不愁卖。
为了减少新股上市对指数的冲击,新股上市节奏和发行市盈率被严格控制。由于新股供不应求以及流通盘极小,新股在上市后均会遭遇数倍爆炒。在这种“激励机制”下,投资者的理性做法是完全不考虑公司的质地和价值,所有新股一律闭着眼睛申购即可。对拟上市公司而言,根本不愁新股发不出去,唯一需要考虑的是通过证监会的审核。
控制新股供给暂时能减少指数下跌的压力,但这个水坝维持了一二级市场的巨大价差,最终使得每个企业都以高价上市,投资者只能投资这些高估的企业,长期看一定是难以盈利。
这样的现状并非是完全不可改变的。曾经,在尚福林主政证监会后期,“新股不败”一度被打破,多家公司上市首日即跌破发行价,倒逼后来的公司重新调整发行价。甚至还有两家公司因询价机构不足而首次发行告败。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所形成的博弈,开启了对新股的市场化定价。新股发行的优胜劣汰,最终使得一二级市场的估值能够逐步贯通,只可惜尚主席离任后,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并未能持续推进。
第二,壳价值高居不下和退市制度执行不力,让上市公司拥有巨大的代码价值。
在资本市场,公司市值的增长是给优秀企业家的最好激励,企业上市后的市值本应与经营业绩同步增长,然而在A股,无论上市公司经营得好不好,它都拥有一个巨大的代码价值,并在最近2-3年达到了顶峰。
笔者统计了近十年来A股最小市值50家公司的平均市值变化:2006年平均市值为4亿,在2007年的大牛市里仅为11亿,随后几年又回到8-10亿的区间。真正持续飙升是在2013年中期以后。目前如果剔除仍在连续涨停的次新股,最小的50家公司市值(包含ST)达到了近28亿。
值得玩味的是,对于利润在1个亿以内的上市公司,由于经营越差,则越有可能被借壳,反而市值越高。本应退市的企业最终通过重组借壳获得新生,对原有的投资者自然是额手称庆的好事,但对于企业家而言无疑是一个负激励。
在这种激励下,企业的理性做法是更多去参与跨界并购等资本游戏,而不是踏实地去做好经营,长期看对二级市场整体投资者有害无益。
因此,造假成本之低廉,企业家利益之巨大和激励机制之扭曲,是A股IPO造假最根本的源头。在这套新股发行机制之下,企业只需拼尽全力通过发审委的独木桥,此后便是一路坦途。而讽刺的是,这套机制建立的初衷却是保护中小投资者。
管理层的各种政策之所以难以奏效和常常被动补救,都是由于有一个不切实际的目标——希望用行政管制去维持市场短期的稳定,从而维持一个相对于一级市场有巨大溢价的估值体系。短期来看是皆大欢喜的局面,但代价却是牺牲整个资本市场的效率和对分配资源的能力。
回顾历史,A股的诞生就是为了解决国企融资,因此我们遇到第一个大坎是法人股问题。2005年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意图推动股权分置改革之时,几乎所有市场参与者都非常悲观,甚至认为中国证券市场将因此崩盘。然而在坚定改革之后,由于理顺了公司治理的利益基础,市场重新焕发活力,催生了2006-2007年的巨大牛市。
IPO的市场化改革和退市制度完善是第二个大坎。资本市场必须建立一个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正确激励机制,才能让资本市场有效分配资源。
此番欣泰电气的强制退市,无疑让A股投资者重见曙光。我们期待监管层能够继续坚定抛却短期市场涨跌的顾虑,重拾当时股权分置改革的决断魄力,积极推动改革,实现A股资本市场的蜕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