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敲定资本市场五大任务 建立战略新兴板
摘要 【国务院敲定资本市场五大任务建立战略新兴板】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资本市场发展的五大任务。会议确定,完善股票、债券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融资。完善相关法律规则,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增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数量,研究推出向创业板转
【国务院敲定资本市场五大任务 建立战略新兴板】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资本市场发展的五大任务。会议确定,完善股票、债券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融资。完善相关法律规则,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增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数量,研究推出向创业板转板试点。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证券日报)
国务院敲定资本市场五大任务 建立战略新兴板
■ 完善股票、债券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数量,研究推出向创业板转板试点
■ 丰富直接融资工具。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规范发展网络借贷
■ 加强资信评级机构和会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监管,研究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交叉持牌
■ 促进投融资均衡发展。逐步扩大保险保障资金在资本市场的投资,规范发展信托、银行理财等投融资功能
■ 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抓紧研究提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在此基础上,12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资本市场发展的五大任务,包括完善股票、债券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直接融资工具;加强资信评级机构和会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监管;促进投融资均衡发展;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会议认为,加大金融体制改革力度,优化金融结构,积极发展直接融资,有利于拓宽投融资渠道,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和杠杆率,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我国在发展直接融资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直接融资相对间接融资来说比例还是偏低,大量企业通过银行贷款等进行融资,造成短期资金长期使用这种局面。”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企业而言,不管是否盈利,银行的贷款到期后都需要支付利息,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融资难、融资贵。
赵锡军表示,进入“新常态”后,我们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要尽可能让融资结构适应新的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分担了传统银行的风险压力。“当然,这并不是说不发展银行业、信贷业,而是要服务好新出现的事物。”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资本市场发展的五大任务。会议确定,完善股票、债券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融资。完善相关法律规则,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增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数量,研究推出向创业板转板试点。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
“如何扭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差别大的反差?就要建立符合融资市场需求的多层次市场体系,这是我们接下来要做的工作。”赵锡军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这其中就包括以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为主的市场体系要进一步扩充、丰富和完善,品种要不断增加,融资手段和融资工具要不断创新。
“比如发展新三板,就是要让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有一个更好的融资环境,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融资渠道。”赵锡军说。
会议同时确定,丰富直接融资工具。积极发展项目收益债及可转换债券、永续票据等股债结合产品,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规范发展网络借贷。简化境内企业境外融资核准。
“每个市场都要丰富工具、加大数量。”赵锡军说,“个人更倾向于发展一些股权类的融资工具和手段。因为债权类的融资工具,到期后要还本付息,若创新型企业盈利状况不是很好,没有足够的现金流来还本付息,反而会带来很大的压力。”
目前我国交易所市场上,股债混合型产品只有8只,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各4只,产品余额230亿元,产品严重供不应求。
中金债券承销业务负责人刘晴川表示,股债混合型产品含有股票的期权,相比于一般的债务融资工具有显著特点,有利于上市公司股东盘活存量、降低融资成本。从目前已经发行的股债混合产品看,均获得发行人和投资者的高度认可,市场投资人认购踊跃。
此外,会议确定,加强资信评级机构和会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监管,研究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交叉持牌,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业务牌照;促进投融资均衡发展。逐步扩大保险保障资金在资本市场的投资,规范发展信托、银行理财等投融资功能,发展创投、天使投资等私募基金;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