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相互宝”四宗罪 支付宝知情吗?
摘要 2018年10月,支付宝平台蚂蚁保险与信美人寿联合推出“相互保”,上线9天,用户数突破1000万人,此后,信美人寿退出,相互保变更为“相互宝”,由蚂蚁金服独立运营,如今,用户数已突破5000万人,增速超过2013年时的余额宝,缔造了一个全国范围的现象级产品。今天,呦呦鹿鸣收到一封读者邮件,信中叙述了
2018年10月,支付宝平台蚂蚁保险与信美人寿联合推出“相互保”,上线9天,用户数突破1000万人,此后,信美人寿退出,相互保变更为“相互宝”,由蚂蚁金服独立运营,如今,用户数已突破5000万人,增速超过2013年时的余额宝,缔造了一个全国范围的现象级产品。
今天,呦呦鹿鸣收到一封读者邮件,信中叙述了自己的亲历。我随后查看了来信人本人持身份证的照片、病理检查报告、参保截屏、与文中叙述相关的借条照片、保险协会的接单短信等。现发布来信原文如下,希望这一呼声得到相关方重视,以查明本案事实及产品设计本身:
鹿鸣君你好!
我是一名癌症患者,2019年4月5号在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做病理活检确诊为:宫颈乳头状鳞状细胞癌。后来入院洛阳市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区医院做了病理会诊,结论一样,在4月11做了宫颈癌根治术,术后病理依然显示为:宫颈内生浸润型中分化鳞癌。术后恢复后,于4月26号出院,出院后,因为需要巩固治疗,先后两次在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肿瘤科住院进行化疗,现在在家休息中。
在这次患癌过程中,我体会到了什么叫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痛苦,我也得到了很多亲朋好友的帮助与爱,虽然现在因为化疗的原因头发掉光了,双脚发麻,术后刀口还没完全恢复,肚子还在隐隐做痛,但是好在身体一直在向好的方向发展,而在生病之前我买的两份保险,也让我体验到了人间的冷暖。
一份是阳光人寿的重大疾病险,还有一份是支付宝的相互宝。在4月5号确诊当天我就分别给阳光人寿和支付宝的客服打电话报案了,在4月10号,阳光人寿的理赔人员带了一束鲜花来医院做了理赔调查,把住院病例拍了一下,同时还拍了下我和身份证,包括诊断证明等。4月15号我的理赔金额就到账了。我之所以说下阳光的流程不是为了给他做广告,而是为了跟下面的支付宝作对比。
支付宝一开始我把诊断证明,包括病理资料提供给他的时候,他一直说,我资料不全,不能立案,必须要出院以后有出院小结才可以。因为在他的宣传页面,标注的是只要确诊是100种重大疾病就可以,按照常人理解就是确诊疾病了就可以理赔了。我当时在医院医院,因为医生说后续还有化疗,我也不确定什么时候能出院,因此打了好几个电话,问他们:是不是3个月不出院,3个月能不能立案,客服一直回答:必须要有出院小结。这个是支付宝的第一宗罪:故意增加理赔难度,拖延时间。
后来出院后,按照支付宝要求提交完所有资料,并且打了N次电话,支付宝的理赔调查人员才上门调查,问了很多问题之后,提出要把我的身份证和医保卡原件拿走做理赔调查。而这一点我也不赞同,当时打电话问支付宝客服:核实这个调查人员的身份的时候时候,支付宝客服居然回答他们也不知道是哪个公司哪个人在做这个理赔调查,如果想知道必须3个工作日以后,而且我问他们,如果调查人员把我的这些原件拿走,产生法律上的风险,支付宝负责吗?客服回答:他们负责,看来支付宝是知道他们理赔人员是怎么调查的,而且当时理赔人员说:如果不借给他们,就会影响我的理赔,无奈之下,我只好让他们把我的身份证和医保卡的原件拿走了整整一天。虽然当时让他们工作人员把工作证押给我,并且还打了个借条,但是我还是承担了巨大的风险,因为我个人所有的资料信息包括我手持身份证的照片,他们都有,而这些风险都给我们这些得了癌症还急需这笔救命钱的人来承担。支付宝的第二宗罪:理赔过程无理要求,增加病人风险。
5月15号,理赔人员上门之后,过了几天我给理赔人员打电话,他说5月16号已经把我的调查资料上传给支付宝了,而直到现在,我一直打电话,支付宝回复一直是:案件正在审核中,具体什么时候审核完,不知道,下面还需要多少流程,也不知道,而这笔救命钱什么时候能到账,还是不知道,没有任何的时间限制。而这就是支付宝第三宗罪:无限制拖延。
好在我还算早期癌症患者,做完手术,没有转移,请问支付宝:如果是急症病人,或者是癌症晚期患者,是不是救命钱你们要拖成棺材钱,甚至连棺材钱也等不到了,我本来以为我是个例,后来在相互宝的公示病例中发现好多2月都已经确诊是大病的病人,6月份才公示,甚至还有一个1月份确诊的,也是6月才公示,按照相互宝的流程,公示完还有什么步骤,我不知道,钱最终什么时候能到账我也不知道,能确定的就是:一个大病患者确诊整整4个多月了,支付宝的相互宝还在公示,何时理赔不知道。
而且中间我打了保监会投诉电话,保监会说不属于商业保险,让打银监会电话,银监会又让打上海银监会电话,投诉的结果就是,转到支付宝,然后客服回复:请耐心等待,我们已经加急处理,至于具体什么时候能处理完,不知道,有一次95188的客服说:我们和其他保险不一样,还有12月份的,到现在还没理赔。支付宝第四宗罪:虚假宣传,到现在你点开支付宝,相互宝还在蚂蚁保险里面售卖,我想请问支付宝,既然不是保险,为什么当作保险来宣传?
而促使我写下这篇文章的还有个原因:支付宝又推出“老年版的相互宝”了,这明摆了时坑完年轻人,坑老年人,在我住院化疗期间遇到的60以上的老年人,凡是得癌症的,都是晚期,根本无法手术治疗,靠的的化疗来挽救生命,晚期癌症病人的生存期限都是以周来计算的,而按照相互宝的理赔程序,快了也得3个月,慢了那就更不好说了,癌症老人的这笔救命钱谁来保证?而且相互宝宣传的页面很简单,门槛看似很低,但是理赔的时候,程序复杂,门槛高,如果老年人再有个什么慢性病,很容易就被支付宝当做借口拒赔了,这等于给癌症病人和家庭伤口上又捅了一刀,我们看似给自己买了一份希望,最后得到可能是冷漠或者绝望。
还有当理赔没有通过时候,相互宝还推出了“陪审团”制度,意思就是当陪审团的人一半以上觉得可以理赔才给赔,低于一半的通过率就不给赔,看似公平合理,但是这个中间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这些陪审员都是来自于购买了相互宝的人,如果理赔通过,是要扣他们的钱的,他们和申请的患者是直接的利益冲突的,那么请问支付宝,你是如何保证每个人都是公正,公平的,在这样的立场下,你是如何保证人性都是善的?更何况这些人,都不是专业的保险业的从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保险培训,他们又如何保证这个结果的客观,公正?这就是为什么相互宝因为理赔案件被屡屡曝光,被保监会处罚的原因。
最后,我希望问下相关管理部门,相互宝究竟归哪个部门管理,他从开始发行,到宣传,到理赔的各个环节,有没有相关部门来监管?而我们这些普通百姓的利益,得了大病之后,谁能来保证我们及时得到我们的“救命钱”?
PS:2019年4月12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信美人寿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信美人寿在“相互保”业务中通过产品参数调整的方式改变了产品费率计算方法以及费率计算所需的基础数据。 二、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信美人寿在“相互保”业务中向保险消费者传达“相互保”产品依法合规的错误信息,以及第一年参与成员分摊金额仅需一两百元的误导信息。
已于去年退出“相互保”的信美人寿发言人随后表示,从未想过、更不会有意欺骗消费者。
已公开的信息显示,相互宝5000万成员中,31%来自农村和县城,47%为外出务工人员。平均,每分钟近200人加入“相互宝”,用户增长速度甚至超过了余额宝。蚂蚁金服副总裁尹铭表示,未来两年内,相互宝覆盖3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