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敦促私募基金管理人按时备份私募股权通知

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 2019-07-02 18:00:32

摘要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适用于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相关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于2019年6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https://pfid.amac.org.cn,以下简称“信披备份系统”)备份私募股权(

  私募基金管理人: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适用于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相关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于2019年6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https://pfid.amac.org.cn,以下简称“信披备份系统”)备份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2018年信息披露年报

  根据《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履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季报和年报、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半年报和年报信息披露备份义务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前,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在信披备份系统备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三季度及以后各期季报和年报、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2018年及以后各期半年报和年报等信息披露报告累计达两次的,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请各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按时通过信披备份系统完成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2018年信息披露年报备份工作,及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本机构业务开展。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