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助力扶贫攻坚研究(上)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2019-07-05 09:25:10

摘要
□苏桂玉柯雪咏黄涛苏清裕贫困问题是当今世界最尖锐的社会问题之一。我国目前总体扶贫形势良好,但由于人口规模庞大及返贫现象时有发生,扶贫工作仍旧艰巨。金融扶贫,保险先行。作为金融扶贫的一支重要力量,保险凭借自身职能在扶贫攻坚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我国的扶贫攻坚工作已经到了关键时刻,虽然总体扶贫形势良好,但

  □苏桂玉 柯雪咏 黄涛 苏清裕

  贫困问题是当今世界最尖锐的社会问题之一。我国目前总体扶贫形势良好,但由于人口规模庞大及返贫现象时有发生,扶贫工作仍旧艰巨。金融扶贫,保险先行。作为金融扶贫的一支重要力量,保险凭借自身职能在扶贫攻坚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我国的扶贫攻坚工作已经到了关键时刻,虽然总体扶贫形势良好,但由于人口规模庞大及返贫现象时有发生,扶贫工作仍旧艰巨。保险凭借自身职能在扶贫攻坚方面独具优势,保险业助力扶贫攻坚对整个国家、社会以及保险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总体贫困状况

  困扰发展中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贫困问题,如何消除贫困,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成为发展中国家的目标及战略要求。目前我国总体贫困状况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贫困人口规模大,脱贫任务重。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不断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贫困人口显著减少。2016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5人口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2015年农村贫困人口5575万人,比上年减少1442万人。2015年,共有4903.2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517.5万人。全年资助5910.3万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显示“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4335万人,比上年减少1240万人。”2018年2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 2017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加快增长。尽管我国近年来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十分亮眼,但离实现我国“2020 年完成脱贫攻坚,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战略目标,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共同努力。

  第二,贫困人口、地区分布相对集中。我国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中西部,这些地区大多自然环境恶劣、交通条件不便、产业发展滞缓。经济落后,一方面造成贫困地区人才流失、人员大量流动,青壮年外出到东部发达地区务工、求学,有的甚至在当地安家落户;一方面外部资源输入有限,脱贫难度大。当然,有些沿海地区,也有存在相对贫苦的问题,需要认真对待。

  第三,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不足,难以跳出贫困恶性循环。据国务院扶贫办数据显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超过92%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贫困人口本身就难以维持生计,因此对下一代的教育问题不够重视。由此导致贫困人口缺乏适应市场经济的基本技能,自我发展能力不足,难以凭借自身的努力跳出贫困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个别地方“年年扶贫年年贫”的困局出现。

  第四,返贫现象时有发生。尽管我国每年实现脱贫的人口数量多,但返贫现象时有发生,在个别贫困地区甚至出现“脱贫-返贫-再脱贫-再返贫”恶性循环的情况。根据《中国西部发展报告(2012)》数据显示,我国西部部分地区的贫困人口平均返贫率为15%-25%,个别地方甚至高达30%-50%,还出现过返贫人口超过脱贫人口的现象。 如何保持脱贫成果,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研究的问题。

  保险参与扶贫攻坚的必要性

  第一,保险能够为贫困人口提供风险保障。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维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应运而生。例如春秋时期孔子提出的“拼三余一”,重视储备粮食以应对灾荒;古埃及的石匠成立了丧葬互助组织,用交付会费的方式解决收殓安葬的资金;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时代,为了援助商业及保护商队的骡马和货物损失补偿,在汉谟拉比法典中,规定了共同分摊补偿损失的条款;这些都体现了扶危济困、互助共济的保险理念。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到来。风险无处不在,无法避免,意外往往会给人们造成巨大的损失,尤其是对家庭的经济支柱,会起到毁灭家庭的经济生命作用。而保险则可以通过赔偿等手段降低经济损失,转嫁风险。

  第二,保险能够有效防止因灾、因病致贫和返贫。造成贫困的原因非常多,地理位置、气候、一次猝不及防的意外、一场大病、自然灾害、家庭缺乏劳动力等等都可能成为原因。根据相关报道,至2016年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553万户,涉及734万人。2016年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是4335万人,比上一年减少1240万人;看着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在减少,但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一比例却在持续增加。

  国家扶贫办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因病致贫人口在全国贫困总人口中的占比超40%,因灾致贫人口占20%,因学致贫人口占10%,因劳动能力弱致贫人口占8%,其他占20%。近年来,重大疾病已经成为普通家庭致贫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成为脱贫路上最大的拦路虎。虽说我国已有城镇居民医保和衍生出来的大病保险,但一病致贫的现象仍比比皆是。保险是专门的风险管理工具,能够对因灾、因病等因素,而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

  第三,保险能够起到杠杆作用,放大扶贫资金的效能。近年来,随着我国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深入,中央与地方财政对扶贫领域的资金供给不断加大。但就各地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上来看,在资源配置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优化。目前,我国扶贫资金大多是政府进行扶贫款的发放,但这一模式的作用是有限的,且容易造成贫困人口的依赖思想。把扶贫资金的一部分拿出来购买保险,利用保险的杠杆作用,可以更好的放大扶贫资金的效用。例如德化县政府部门为县内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人口购买小额意外险,只是拿出扶贫资金的一部分出来投保,不需要增加额外投入,就能为贫困人口带来保障,在更大范围内转嫁风险,减轻家庭负担,减少家庭费用支出,实现资金效用最大化,促进扶贫资源的优化配置

  存在的问题

  尽管当前保险在助力扶贫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历史经验积累不足等原因,当前保险在助力扶贫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大多数人都习惯自己承担生活中的各种风险,且不少贫困人口认为购买保险需要增加家庭支出,对保险存在负面心理;另一方面由于保险普及程度低,对保险认可度不高,一部分人对保险存在认知误区,认为买了保险就一定能赔,如果告知某些情况下不能理赔,就是“骗子”。

  二是保险产品过于单一,保障覆盖面不够。从目前现状来看,在全国各地的保险扶贫模式、探索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大部分保险产品主要还是以防范自然风险为主,例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农村住房保险等。

  三是激励机制不完善,保险机构参与扶贫的主动性不高。我国对保险主体参与扶贫的激励机制和政策还不够到位,因而不少保险公司对于投入大、见效慢、利润薄的保险扶贫工作积极性不太高,加之在一些财政不足的县区,县区级财政补贴的缺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四是缺乏专业的人才,影响保险扶贫工作开展。人才紧缺是整个保险业的普遍现象,保险从业人员流动性很大,专业知识的掌握度不高、业务方面的不熟悉等问题也随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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