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民:金融监管应第一时间介入金融科技
摘要 8月20日,第六届财经中国V论坛在北京举办。此次论坛以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法治监管为主线,聚焦金融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加强监管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王忠民表示,金融服务的对象、金融服务的供给者和金融的监管者三者是一个整体,从起点到成长每一步都是共知共享、共荣共利的,监管应当在第
8月20日,第六届财经中国V论坛在北京举办。此次论坛以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法治监管为主线,聚焦金融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加强监管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王忠民表示,金融服务的对象、金融服务的供给者和金融的监管者三者是一个整体,从起点到成长每一步都是共知共享、共荣共利的,监管应当在第一时间介入新金融科技应用的过程中。
王忠民表示,数字化金融、互联网金融,对原有的金融机构有某种替代逻辑。当新的技术方法出现时,老的方法便不适用了,这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从业人员结构都会发生很大的影响。传统金融机构面对新的挑战,应该拥抱科技,积极地让自己融入新的技术、新的金融当中,才能避免被替代、被挤出。
金融科技不断创新发展给金融监管带来了诸多新的挑战。王忠民认为,金融创新特别是基于新技术的金融创新,从开始要和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这样才能把监管内嵌在起步阶段和发展阶段,而不是完成以后才去对接监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表示,金融科技的发展需要强化监管的技术支撑,通过科技手段提升风险信息采集分析的实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和可追溯性,助力解决数字化时代下金融风险的早期、预警、穿透以及全覆盖等问题。
监管机制方面,陆书春表示,金融科技的监管规则体系和工具箱正在不断完善,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部门秉持着“竞争中性、技术中立”等原则,以金融消费者保护、防范风险外溢、完善数据治理框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金融科技的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部分国家和地区还专门创设了牌照管理以及调整相关监管规则,为适应金融科技的发展量体裁衣。
在陆书春看来,金融科技发展必须深刻认识到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硬件转型,发挥金融科技的示范效应,要大力推进自主可控的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
监管科技已经被广泛运用于金融监管。在具体功能上,监管科技已经涵盖了数据收集和数据分析两大方面。随着近年来科技、创新能力由政府主导逐渐转向社会主导,特别是在人工智能等领域,金融监管机构开始寻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的研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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